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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妇联系统开展“七项行动” 引领婚育新风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信息来源:红河妇女之声】   【发布时间:2020-7-21 10:24:23】   【点 击 量:147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及省妇联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州妇联制定了《红河州妇联系统引领婚姻新风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七项行动”引领婚育新风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一是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健康婚育观的宣传,着力培育依法、健康、文明、节俭、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利用《红河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红河妇讯》简报及依托与《红河日报》联合办报的宣传平台及各县市妇联新媒体矩阵,加大对婚育法规、健康的婚姻观和育儿观的宣传,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婚姻观念,提升妇女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早婚早育、非婚同居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阵地,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为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需求的人群提供关爱服务,给予帮扶助困。
  二是开展家庭教育助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的家庭教育模式,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育人的有效机制。开展“云南省家庭教育大讲堂”公益巡讲乡村行活动,宣传培树好家风,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理念。把治理早婚早育纳入“最美家庭”创建、评选内容,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家长学校阵地,发挥家庭教育专家、妇幼保健专家、志愿者等作用,深入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生殖健康、预防儿童性侵等教育,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儿童防范性侵害的意识。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护和教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协同教育部们抓好控辍保学工作,通过开展“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活动,加大对家长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普及,提升家长守法意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失辍学生返校复学劝导工作,不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并生育子女的学生,积极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引导工作。大力营造关心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结对关爱活动,让特殊群体儿童在亲情陪伴中健康成长。
  三是开展推动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推动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针对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在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保证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依法保证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防止一部分人侵害另一部分人的权益。对涉及到妇女权益的条款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男女平等、婚丧嫁娶、婚嫁落户、土地承包经营、村集体经济增长权益等条款,对与男女平等原则不相符的、带有性别歧视性的条款,及时督促纠正。注重发挥妇女议事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村规民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推进法律和维权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采取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早婚早育、非婚同居行为。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通过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及时接听、处理妇女群众反映事项,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加强家暴、性侵等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婚姻家庭调解等服务。
  四是开展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就业专项行动。结合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和妇女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项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妇女尤其是贫困家庭妇女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受训比例和劳动就业能力。强化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示范带动,针对农村“两后生”、失业待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家政保洁员等“巾帼家政服务培训”,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妇女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就业愿望。提高妇女收入,提升妇女的家庭地位及在婚姻生活中的话语权。深化“姐妹手拉手·巾帼脱贫快步走”活动,推动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和女企业家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通过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招聘会”等,为女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深入的双向交流服务,为女性平等就业创造条件。加大对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对边疆少数民族妇女、贫困妇女予以倾斜,每年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1100名以上妇女创业、辐射带动5000名以上妇女创业就业。加大扶持力度,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妇女通过开设微商、电商、开办微企业等方式创业。立足农村妇女自身发展与照顾家庭双重需求,积极发展妇女居家创业就业项目,引导农村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照护关爱问题。深化“巾帼脱贫行动”,借助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积极发展具有当地特色和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拓宽创业就业增收渠道。
  五是开展参与社区治理专项行动。推动重心下移、工作下沉,探索将妇联组织延伸到农村妇女生活的最小单元,促进“妇女之家”建设向各领域延伸,增强与妇女群众的黏合度,最大限度扩大妇联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切实发挥“妇女之家”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婚育法规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完善妇联干部、执委、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专兼职队伍、妇联执委、妇女代表采取“1+1+N”的方式广泛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在参与社区治理中有作为、展风采。
  六是开展引导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多元化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模式,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集合专业社会工作者力量,助推解决目标人群心理、发展等问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女性社会组织精准对接妇女儿童及特殊困难群体需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服务。强化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示范带动,针对农村“两后生”、失业待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家政保洁员等“巾帼家政服务培训”,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妇女学习掌握一门职业技能,不等待、不观望,实现就业发展。
  七是开展关爱服务妇女儿童困难群体专项行动。发展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事业,积极为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关爱服务,打造一批覆盖广、可持续、妇女群众认可的服务品牌。实施“春蕾计划”助学项目,每年帮助4000名贫困女童完成各阶段学业,持续开办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为贫困女童完成高中学业提供支持。为贫困地区援建“儿童快乐家园”“安康图书室”等,助力改善办学条件。依托省妇联实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每年投入项目资金300万元以上,帮助贫困学生家庭发展种养殖业。开展“让爱留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别行动”,推动形成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成长的家庭及社会环境。借助东西部脱贫帮扶行动,争取资金,为贫困地区援建“不孤独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为留守妇女提供一个学习技能、沟通交流的温暖空间。整合各方资源,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和治疗救助覆盖面,实施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惠及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
编辑:魏咏雪
审核:杜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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