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回顾 >>   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   >> 详细页
丽江市妇联系统开展“七项行动”,引领婚育新风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信息来源:丽江女性】   【发布时间:2020-8-10 14:23:53】   【点 击 量:1405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妇联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市妇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丽江市妇联系统引领婚姻新风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通过开展“七项行动”,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推动婚育新风深入人心,传承美德蔚然成风,促进全市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深入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健康婚育观的教育和宣讲,着力培育依法、健康、文明、节俭、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基层村社妇联执委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优势,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宣传婚育法规、健康婚姻观和育儿观,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清早婚早育危害,形成自觉抵制早婚早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丽江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服务作用,积极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深入家庭、村社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巡讲。利用丽江女性和各级妇联宣传阵地,加大对控辍保学、倡导婚育新风、抵制早婚早育等的宣传报道力度。以城乡社区为阵地,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为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需求的人群提供关爱服务,给予帮扶助困。

  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助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的家庭教育模式,探索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育人的有效机制。组织丽江市妇联家庭教育讲师团、丽江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深入村社开展家庭教育、生殖健康、预防儿童性侵等教育,宣传培树好家风,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理念,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儿童防范性侵害的意识。把治理早婚早育纳入“最美家庭”创建、评选内容,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发挥家庭教育专家、妇幼保健专家、志愿者等作用,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监护和教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协同教育部门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大对家长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普及,提升家长守法意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失辍学生返校复学劝导工作,不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深入开展推动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推动将男女平等、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针对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对与男女平等原则不相符的、带有性别歧视性的条款,及时督促纠正。注重发挥妇女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加强对村规民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持续开展“法治丽江·巾帼在行动”活动,推进法律和维权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畅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接听、处理妇女群众反映事项,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加强家暴性侵等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婚姻家庭调解等服务。

  深入开展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就业专项行动。结合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和妇女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困家庭妇女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受训比例。针对农村“两后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通过举办“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招聘会”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线上线下双向服务。加大对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对少数民族妇女、贫困妇女予以倾斜,每年通过“贷免扶补”“妇女发展循环金”等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立足农村妇女自身发展与照顾家庭双重需求,积极发展妇女居家创业就业项目,引导农村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照护问题。深化“巾帼脱贫行动”,借助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巾帼合作社等平台,推动农村致富女带头人和女企业家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积极发展具有当地特色和市场潜力的创业项目,拓宽创业增收渠道,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深入开展参与社区治理专项行动。推动重心下移、工作下沉,探索将妇联组织延伸到农村妇女生活的最小单元,促进“妇女之家”建设向各领域延伸,增强与妇女群众的黏合度,最大限度扩大妇联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益和服务覆盖。切实发挥“妇女之家”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婚育法规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完善妇联干部、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专兼职队伍、妇联执委、妇女代表,采取“1+1+N”的方式广泛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在参与社区治理中有作为、展风采。

  深入开展引导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多元化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协同发展、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模式,发挥女性社会组织作用,集合专业社会工作者力量,助推解决目标人群心理、发展等问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女性社会组织精准对接妇女儿童及特殊困难群体需求,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服务。强化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示范带动,针对农村“两后生”、失业待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因户,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师、家政保洁员等“巾帼家政服务培训”,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妇女学习掌握一门职业技能,不等待、不观望,实现就业发展。  

  深入开展关爱服务妇女儿童困难群体专项行动。实施“春蕾计划”助学项目,为贫困女童完成学业提供支持。实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争取省妇联项目资金支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发展种养殖业。开展“让爱留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特别行动”,推动形成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成长的家庭及社会环境。争取全国、省妇联支持,扩大妇女“两癌”检查和治疗救助覆盖面,实施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惠及更多的妇女儿童和家庭。

编辑:魏咏雪

审核:杜升文

主办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C)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备案:滇ICP备10201700号-1 云南公安ICP备案号:530112020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