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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巾帼 | 张维婷、杨红梅:芳华不负新时代 巾帼利剑守正义
【信息来源:省妇联宣传部、网信中心、云南网】   【发布时间:2021-3-19 0:00:00】   【点 击 量:12979】

在砥砺奋进的新时代

云岭大地上
千千万万个普通女性
豪气干云,英姿勃发,锐意拼搏
  3月8日举行的“巾帼心向党 云岭绽芳华”云南省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活动中,9名云南先进女性代表与大家分享了她们“舍小家、为大家”,坚守、奋斗的故事。云南女声将带您再一次聆听她们的故事,向云岭巾帼榜样致敬!
  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进履职尽责、严守法律底线的张维婷和杨红梅的故事。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技术处理化室民警 杨红梅(左);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查部主任 张维婷(右)
 
 
张维婷:严守法律底线 践行检察誓言
  张维婷,中共党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云南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先后被省、市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张维婷作为湄公河案一审公诉团队的其中一员时,在面对法庭上突如其来的难题时没有丝毫慌张,用极具专业素养的临场发挥,促使被告人当庭指证。
 
  孙小果案中,张维婷在全面还原案件事实的同时,与被害人感同身受,一同建立起携手打击犯罪的亲密纽带。
 
  “公诉本身是代表国家在指控犯罪,同时也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所以我们的一个最终价值就是追求公平和正义。”一份案件的移交,伴随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公诉人要做的,就是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审阅大量卷宗、查阅海量资料,准备出庭预案,每一份材料都要经过多次修改,做到字斟句酌、逻辑严密、精益求精,这个过程往往需要公诉人几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来沉淀。
 
  从检26年,张维婷始终坚持“质量是案件的生命”,从办理刑事案件那一天起,她就立志办铁案,坚持质量为本、法律至上。我们也相信,每一位像张维婷一样的检察官,也会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做一个名副其实、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

杨红梅:20年如一日挽救生命的缉毒女将
  杨红梅,中共党员,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技术处理化室工作人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云南省妇联授予“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优秀刑警”,在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公务员和集体评选活动中记一等功一次。
  
  被评为“公安部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的杨红梅,由于毒物检验专业的特殊性,她几乎成了各大医院的编外救护人员,一次次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危重中毒患者进行毒物筛查,为医生对症治疗指明方向,从死神手里抢救回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2001年的一个周末,正在家休息的她接到单位指令:一对年幼的姐弟因误饮路边捡的饮料中毒,送到医院时已经重度昏迷。冒着大雨,杨红梅火速赶到单位,从两个孩子的洗胃液中检出剧毒鼠药氟乙酰胺,医院据此及时对症使用特效药解氟灵,成功挽救了两个孩子的生命。杨红梅经常会接到此类求助,每次都和时间赛跑,为抢救中毒者生命赢得宝贵时间。“没有什么事情比挽救群众的生命更重要!”杨红梅说。
 
  20年来,杨红梅参与了省内一大批大要案件的侦破工作,检验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起,处理物证检材20000余份,出具鉴定文书3000余份,其鉴定结论为案件的侦破及诉讼提供了科学有力的技术支撑。她为全省培养专业技术人才30余名,使全省毒物毒品检验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辐射全省的良好态势,通过对各地投毒、贩毒、爆炸、火灾等各类案件的物证鉴定,为打击刑事犯罪、呵护万家灯火、守护一方平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刑侦工作的特殊性,她半夜接到命令奔赴案发现场,节假日放弃休息加班加点,连夜检验、通宵分析……这都是家常便饭。
                          
  因长期频繁接触有毒有害化学试剂,杨红梅身体受到了严重损害,出现了甲状腺功能异常、肝功能损伤。而她依然无怨无悔,坚守岗位,把实验台当成自己的人生大舞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青春默默地抒写着人生灿烂的华章,用自己的智慧、辛劳和过硬本领为打击刑事犯罪始终坚守着、拼搏着。
 
有一种硬核担当叫巾帼力量
“半边天”也能撑起中华民族的脊梁
“铿锵玫瑰”也能凝聚起磅礴力量
她们用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谱写了新时代的巾帼之歌
编辑:魏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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