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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妇联举办《云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反邪教知识培训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9-8-14 0:00:00】   【点 击 量:6788】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08年9月正式实施,大力宣传《实施办法》是全省各级妇联2009年的工作重点,也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为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法律宣传教育面,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自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2009年7月27日,玉溪市妇联举办了为期三天的《云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和拒绝邪教进我家——反邪教知识研讨培训班,全市乡镇以上妇联干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妇委会主任、女工委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玉溪市妇联邀请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粱渝南同志为学员们作《实施办法》的专题讲座。梁副主任从《实施办法》立法背景、立法重点、难点、亮点以及妇联的法定职责、平台、妇女的七个基本权益的维护、职能部门应履行的职责等都进行了全面的讲授。通过学习,提高了学员们对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的认识,对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法律赋予妇联组织的法定职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明确了目标任务。

    为广泛开展“拒绝邪教进我家”宣传教育活动,培训宣传骨干,玉溪市妇联还邀请市610办的李雄同志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惜生命,关爱家庭”为主题进行了反邪教知识专题讲座。李雄同志从什么是邪教、邪教的特征、邪教是怎么骗人的、邪教的社会危害性、如何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耐心细致讲解。

  

                                                        (玉溪市妇联、省妇联权益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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