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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女性维权课堂丨继承人能否追回被继承人生前被其他继承人取走的财产?
【信息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发布时间:2025-4-7 0:00:00】   【点 击 量:1947】

案例

朱美美(化名)与张小帅(化名)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三个子女,分别为张杰(化名)、张章(化名)、张朱(化名)。2019年张小帅因病去世,张杰、张章、张朱考虑到朱美美尚在人世,便未对张小帅的遗产进行分割,2021年朱美美因病去世,张杰、张章、张朱三人就分配张小帅、朱美美的遗产未能达成一致,张杰便以法定继承纠纷,对张章、张朱二人提起诉讼,张杰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在2016年时,张章曾持朱美美的建设银行卡到ATM机上取现10万元,于是张杰在法定继承纠纷案中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将张章取走的10万元作为张小帅和朱美美的遗产进行分割。


对方抗辩:该10万是朱美美和张小帅为资助张章装修房屋给予的款项。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了张杰增加的诉讼请求。


分析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为朱美美和张小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的10万元取现系发生在朱美美和张小帅去世前,并且基于朱美美、张小帅和张章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在二人已经去世,无法确认二人是否存在赠与意愿的情况下,法院推定该笔10万元款项系朱美美、张小帅对财产的自由处分、赠与或保管,因此张杰要求将10万元作为遗产分割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编辑/杜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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