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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云南这些集体和个人拟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
【信息来源:省妇联组织联络部】   【发布时间:2021-11-19 0:00:00】   【点 击 量:28173】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07号)要求,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经研究,拟将大理州妇联等5个集体、段永芬等6名个人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5个)
 
大理白族自治州妇联
 
昭通市鲁甸县妇联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妇联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妇联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燕门乡禹功村妇联
 
二、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3名)
 
段永芬 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和平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蒙仕珍(瑶族)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天保镇小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李亚琪 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兰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三、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3名)
 
阿明仙(彝族)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杨发红(男) 保山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张红梅 曲靖市麒麟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结果反馈。
 
  联系电话:0871-63995518、63995566
  传  真:0871-63995566
  电子邮箱:ynsflzlb@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坝路33号云南省妇联组织联络部9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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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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