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关于公开招募
社会组织合作实施妇女儿童公益项目的公告
为充分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拓宽妇女儿童公益服务渠道,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拟将现有2层裙楼业务用房用于和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原则,选择愿意与发展中心合作的社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要求
(一)合作内容
面向省内外妇女儿童或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服务、不收费服务或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妇女儿童公益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工作等,搭建集工作交流、项目中介、业务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二)合作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永乐路11号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办公楼裙楼,面积约603.56㎡。
(三)合作周期
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绩效评估
选定的社会组织与发展中心合作开展的公益项目(服务)每年须接受并通过绩效评估。
二、招募对象要求
1.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为妇女儿童事业服务的服务精神、奉献精神和热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并达到合格水平,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3.业务范围包含妇女儿童工作服务相关内容,服务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
4.具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和救助等相关项目的经验和技术能力,并能提供开展项目的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5.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6.成立党支部的社会组织优先;
7.完成过妇女儿童工作服务项目、获得优秀项目或得到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组织表彰的社会组织优先。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社会组织,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昆明市西山区永乐路11号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4楼406/403室报名: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五)报名表;
(六)项目策划方案;
(七)评比时间:2023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材料将被拒收。
四、评比方式
按照发展中心内控制度要求,对参加竞选的社会组织和方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分数排名第一经公示无异议后为中选单位。
发展中心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永乐路11号
联系人:杨静鸿 胡曼 黄燕林
联系电话:0871-64141280、64163167
附: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公开招募社会组织合作实施妇女儿童公益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