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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女性维权课堂丨收到一审离婚判决书后立即登记结婚可以吗?
【信息来源:省妇权益部】   【发布时间:2025-2-13 0:00:00】   【点 击 量:2134】

司女士与刘先生结婚一个月便两地分居,因结婚前没有建立深厚的感情,婚后长时间分居让双方感情变淡,于是司女士起诉离婚,但刘先生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判决驳回司女士的离婚诉求。半年后,司女士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过程中,司女士结识朱先生,双方互生好感,决定待司女士离婚判决后办理结婚登记。司女士收到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后便打算尽快和朱先生登记结婚,但心中仍有疑虑,便前来咨询律师,问可否与朱先生立即办理结婚登记?

分析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及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送达后,各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在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十五日内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的,则一审判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司女士应该待刘先生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确认满十五日,且未提出上诉后才能再登记结婚,否则是不合法的。

 

 

编辑/周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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