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息快递   >> 详细页
中国预防拐卖项目经验交流会在昆明召开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8-10-24 0:00:00】   【点 击 量:3585】

    2008年9月28-29日,由全国妇联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云南省妇联承办的“中国预防拐卖项目经验交流会”在昆明召开,全国妇联、公安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全国总工会、外交部、教育部、民政部领导,实施劳工项目安徽、广东、河南、湖南、江苏和云南6省的项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项目获益妇女和儿童以及全国和云南省的媒体单位,国际劳工组织、英国国际发展署、国际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项目中国办公室、英国救助儿童会项目官员,以及云南省31家相关部、委、办、厅、局和团体机构单位领导,实施防拐项目的昆明、红河、普洱和西双版纳4个州(市)项目主要合作方和受益人代表等共180人参加会议。 

    全国妇联副主席洪天慧,云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湄公河次区域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项目”云南省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孟苏铁,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局局长山本幸子女士出席会议并讲话。

    拐卖、强迫劳动、童工劳动是个全球性的问题。为预防和减少以劳动剥削和性剥削为目的的拐卖事件,提高流动妇女儿童预防拐卖的防范意识,全国妇联和国际劳工组织在预防拐卖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合作,于2000年在云南实施了“湄公河次区域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项目”,2003年在总结云南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又在广东、湖南、河南、江苏和安徽5省实施了“中国以预防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项目坚持以政府工作为中心,依托各级政府和妇联组织的强大网络,将预防拐卖的理念送到基层的妇女儿童中,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为推动我国预防拐卖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经验交流会以总结和交流两个项目经验为内容,宣传预防拐卖的战略, 探讨预防拐卖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展望未来预防拐卖工作的前景。相关省的项目实施地政府官员、项目实施单位人员、国际组织官员等介绍了实施项目获得的有效经验,会议通过展览和受益妇女代表演示展示了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

    会上,云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湄公河次区域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项目”云南省项目指导委员会主任孟苏铁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实施8年的“湄公河次区域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项目”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项目对于我省预防和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边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向致力于帮助我省解决拐卖问题的出资方英国国际发展部,以及国际劳工组织和全国妇联表示感谢。他代表省委向各与会代表承诺,做好预防拐卖工作,事关妇女儿童的前途命运,事关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我们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把我省预防拐卖工作做得更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结合云南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工作水平,吸收借鉴兄弟省、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对策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杜绝拐卖问题的发生。

    省妇联主席、省项目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胡有兰在大会上发言,交流了云南省反对拐卖政策倡导工作经验,介绍了下一步我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有关情况。我省实施项目的4个州(市)妇联、劳动、教育、农业和雇主组织的代表在大会平行专题讨论会上分别就我省实施项目的情况做了交流,项目受益女青年现身演示,向各与会代表介绍了自己参加项目并从中受益的情况。

    会议结束时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全国妇联副主席洪天慧,云南省妇联主席胡有兰,国际劳工组织亚太局局长山本幸子、北京局局长康妮、TICW项目首席顾问辛提斯、CP-TING项目首席顾问史开灵接受媒体的集体采访,就项目经验和今后的推进工作计划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省妇联权益部供稿)

主办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C)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备案:滇ICP备10201700号-1 云南公安ICP备案号:530112020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