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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   【发布时间:2018-9-30 0:00:00】   【点 击 量:1289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度云南省妇联妇女儿童关爱救助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云南省妇联妇女发展部的部门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各地妇联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城乡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承担机关对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目前,妇女发展部承接省本级财政支付及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有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和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有产出指标、效果指标、效率指标三项。住房援建:根据每户补助5千至3万元的标准,按平均每户补助2万元计算,预计可帮助70户至100户贫困单亲目前改善住房条件。“两癌”救助:“两癌”检查任务完成率。配合卫计委全面开展“两癌”筛查,检查任务完成率100%,项目覆盖16个州市。开展维权培训36期,足额完成三八红旗的补助50人,每人补助1000元。
  (三)项目整体收支情况
  1.项目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度,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收入全额财政拨款,总计370万元,项目专项转移下拨预算总金额为370万元。
  2.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包括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住房援建和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4个项目)实际下拨370万元。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预算支出180万元,实际支出180万元。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预算支出141.4万元,实际支出141.4万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项目预算支出43.6万元,实际支出43.6万元。“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项目预算支出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
  (四)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妇女发展部严格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应用管理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不存在预算编制错误情况。
  2.执行管理情况 
  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截止2017年12月31日,当年项目预算数为370万元,当年项目财政拨款数为370万元、当年项目决算支出数为370元,部门项目决算支出数与当年预算数执行进度为100%,与财政拨款数执行进度为100%。 
  3.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云南省妇联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云南省妇联农村贫困单亲母亲住房援建项目实施方案》、《云南“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由于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工作。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在执行项目工作中要求各级妇联做到:一是成立妇联主席任组长的部门预算管理领导组;二是成立项目办领导小组,副主席亲自抓落实;三是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四是认真按照项目管理做好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构建以“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住房援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为主要内容的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提高专项资金绩效,确保对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的关怀落到实处,促进贫困地区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1.产出指标。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2.效果指标。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效率指标。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省妇联及时召开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工作会议,就进一步推进妇联系统实施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并以会议培训、下发通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妇联系统贫困妇女关爱救助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各州市妇联实施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放在年度工作之首,领导班子年初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及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不断强化对实施贫困妇女关爱救助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妇联均成立了项目办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均有业务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
  制定了《云南省妇联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实施方案》、《云南省妇联农村贫困单亲母亲住房援建项目实施方案》、《云南“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各级妇联严格遵照执行。
  2.组织实施
  省妇联妇女发展部将绩效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级妇联,从政策宣传、指导填报救助人员、实地调查、审核、发放资金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对项目实行全程严格管理,确保规范运作,有序推进。项目结束后,要求各级妇联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述,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
  (1)实施“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根据房屋危险或住房困难程度,参照扶贫部门或住建部门的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帮助部分农村贫困单亲母亲改善住房条件。在住房建成后,要求各级妇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确保新房的建设按质按量完成,有效缓解部分单亲贫困母亲的住房问题,提高项目受益人的满意率。
  (2)实施“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负责“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根据卫生部门提供的患“两癌”贫困妇女档案信息,为检出患病妇女争取救助资金,对部分患“两癌”的农村贫困妇女进行救助。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部门高度重视,结合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以相关资料为基础,经过认真审核和核对,总计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017年,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项目各项任务基本做到了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综合评定为优。把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体现全民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在我省农村普及健康保健知识,保障农村妇女健康。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影响很大。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指标设定及绩效考核实施仍存在不足,绩效评价的指标设定有待细化。由于项目规模不同,单一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会影响对项目评价的全面性和重点性。
  2.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部门一一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核查,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1.部门领导牵头,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加强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做到考虑全面、细致入微,尽最大能力把部门支出绩效考核做好、做细、做全。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支出,避免预算项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3.强化项目管理,从提高项目绩效预算入手,探索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监控机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强化预算执行,促进项目加快实施。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目和相关资料。加强对项目发放资金情况进行督查。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认真自评,我部门充分认识到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切实做好项目工作,认真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分为4个档次:分为优秀(S≥95)、良好(95>S≥85)、合格(85>S≥60)、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应当加大资金,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的项目应该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减少资金或者取消项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根据全会统一部署,妇女发展部部门领导牵头组织完成绩效考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二)积极沟通协调
  在省妇联办公室的牵头财务室的指导下,妇女发展部积极与其他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做到绩效考核有理有据,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上能够有机统一。
  (三)制定可行实施方案
  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人的身上,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由部门领导亲自挂阵逐项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各项措施标准,全面落实《云南省妇联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部门工作项目实际制定相关项目工作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组织体系
  围绕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在确保绩效考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的设置,将绩效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每项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对应每项指标制定评分细则,形成部门年度职能性指标考评逐步改进考评办法,将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正确的评价导向作用,真正促进机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干部素质的提高。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部署下一阶段绩效考评重点工作,推动绩效考评工作不断完善和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建议给予更多救助资金,以便能够救助更多贫困妇女。


  云南省妇联发展部
  2018年4月4日

附件:

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系求助及维权专项资金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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