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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联专题开展全省妇联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4-10-21 0:00:00】   【点 击 量:1934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省妇联干部廉洁自律,依法从政的意识,推进全省妇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省妇联于10月19日在昆明专题开展了“全省妇联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来自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妇联及省妇联机关、直属单位的300多名妇联干部参加了活动。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和红梅作了重要讲话。 


    全体人员首先集体观看了《以案说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专题片通过省内外多个真实的案例,从法正廉清 、反对“四风”、法与权、法与情、法与钱、现身说法和法治兴邦等七个方面,深刻分析了腐败分子因为攀比、侥幸、拜金思想作祟,被欲望牵引,贪婪无边,越走越远,越陷越深的犯罪过程。深刻揭示了他们权力观严重错误,以个人意识代替法律,以及监管制度严重缺失的犯罪原因,带给与会者深深的震撼和触动。 


    在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和红梅主席结合妇联系统民生项目的实施,以小额贷款为例,深入分析了全省妇联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临的形势和重点,就如何将反腐倡廉关口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作了部署。和主席指出,错误的权利观是导致人生观错位的重要原因,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我们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一定要在行驶监督权力的同时,树立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观念,时刻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和主席强调,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各级妇联主席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既要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也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坚决抵制各种歪风滋生蔓延的势头,更要敢抓敢管,带好队伍,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主席要求,全省妇联干部要从这些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五要”:一要坚定信念,自觉拒腐;二要接受监督,慎用权利;三要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四要率先垂范,履行职责;五要保持清醒,严守纪律。
    结合妇联系统在实施民生项目中,如何把好廉洁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席指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坚决克服妇联是清水衙门,腐败离我们很远的的思想,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我们实施的各类民生项目,为民服务的过程中,要注重学习,吃透政策;要狠抓关键,确保质量;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要加强沟通,推动工作;要强化监督,管好经费,使民生项目真正服务好群众。和主席要求,全省各级妇联干部要认真查找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构建风险防控的防范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全省妇联系统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为广大妇女群众服务,真正把妇联组织组织建设成为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通过本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参会的全体妇联干部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的到了巩固和提升,纷纷表示,要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引以为戒,要以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典型为榜样,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妇联干部,为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省妇联机关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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