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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女性维权课堂 | 老人生病住院,子女不陪护违法吗?
【信息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发布时间:2021-9-24 15:58:20】   【点 击 量:2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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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妈妈年纪大了,身体大不如从前,老伴前些年去世了,子女也总说工作忙,所以她总一个人跑医院看病拿药。最近,医生要求张妈妈住院治疗一段时间,但子女们仅在张妈妈住院时候来看了一下,付了点医疗费就走了,之后电话就联系不上了。张妈妈退休工资微薄,医院催缴医疗费自己无力承担,无奈之下,张妈妈只好让自己的妹妹来照顾自己并帮垫付了医疗费。张妈妈出院后,便来咨询,子女不来陪护不支付医疗费的行为是否违法?
 
 
分析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子女在未成年时,需要父母抚养、教育和保护,父母如果未尽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反之,父母老了,同样需要成年子女赡养、扶助和保护,成年子女不履行义务的,老年人也可以要求成年子女履行相应的义务。
 
  本案中,张妈妈经济困难,生病住院时子女只负担了少量医疗费就消失了,不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未尽到义务,不仅违反了道德,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张妈妈的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的,将会受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律师
 
 
  李妍菁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管理、法学双学位。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云南省妇女儿童维护工作专项优秀律师,云南省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咨询专家,云南省妇女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昆明市妇女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昆明市优秀党员律师,常年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曾代理的案件分别获得2018年度、2019年度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编辑:魏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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