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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   【发布时间:2018-8-17 0:00:00】   【点 击 量:1278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省妇联是省委领导下的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省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省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案的拟定,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之间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开展国际合作。承办全国妇联、省外办、省委统战部交办的事项。
  (7)承担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以及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创新,省妇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经云编办﹝2017﹞92号批复,省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6个业务部门和机关党委。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将原儿童工作部更名为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核定机关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47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下辖3个事业单位,同时对原事业单位进行调整,经云编办﹝2017﹞141号批复,将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更名为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6名。将云南妇女儿童生活服务中心更名为云南省家庭和妇女就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将《女性大世界》杂志社更名为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
  3.人员情况
  省妇联总编制85人,年初实有在职人员76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4人),当年正常退休3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个人申请自愿离职事业人员1人,年未实有人数72人(其中行政人员44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2人);社保供养离休人员8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妇女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思想,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群团改革、妇联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妇女十一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服务妇女,推动全省妇联工作和妇联改革取得新进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一)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大力开展“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履行妇联组织的政治责任,以“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为主题,充分发挥云南妇女网、“云南女声”等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作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党的女儿话初心”“红色路上建新功”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2万多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之家联动发力,数万网民踊跃参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凝聚妇女人心,营造良好氛围。省妇联领导率团赴16个州市举办“圆梦中国人·云岭巾帼故事”宣讲报告会,并带动各级妇联联动宣讲800余场,辐射近30余万人。大力选树和宣传优秀女性典型,与省人社厅联合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推选省级三八红旗手100名、三八红旗集体50个,并同步启动社会化推荐网络点赞活动,浏览点击量达167.7万次;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推荐各类先进妇女典型32人,激发各行各业妇女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
  二是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省妇联迅速行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下发《云南省妇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对以“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在妇女群众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并启动开展了“巾帼大宣讲”活动。省妇联领导带头,州市县妇联领导干部跟进,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妇女群众中,现身说法,生动具体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共开展宣讲活动1万多场次。全省各级妇联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交流研讨、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各级妇联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带动身边的妇女群众一起学、长期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生命线,推动全省妇联系统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妇联改革全面推进。全面落实《云南省妇联改革实施方案》,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线和重点,将改革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为51项措施,制定和完善了19个制度文件,确定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省妇联十一届常委、执委、代表和兼职副主席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特别是基层及一线比例分别达到24%、44.1%、71.4%、25%,实现改革目标,代表性广泛性得到增强。着力调整优化省妇联机关职能,增加网络、新媒体和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职能,强化妇女发展和妇女维权职能。制定下发《云南省妇联挂(兼)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届省妇联领导班子配备了4名兼职副主席。认真审核各州市妇联改革实施方案,提出84条指导意见,省妇联领导分片区对各州市妇联改革进行专题调研督导,目前,16个州市、106个县(市区)妇联改革方案已印发实施。全省妇联系统改革全面推进,成效明显。
  二是基层基础有效夯实。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 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的意见》,在保山腾冲市召开全省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创新推进会,大力推进以乡镇(街道)为重点的基层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全面完成了“会改联”和扩大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成员工作,并创建了“1+1+N”模式,其中“1”为乡镇(街道)妇联这一核心、“1”为村(社区)妇联这一支撑点、“N”为辖区内各类妇联组织和妇女组织,推动全省构建纵横交织、立体化、多层面的网络化妇联组织体系,新领域新群体中灵活多样建妇联取得新进展。全省乡镇(街道)妇联选举出执委35737人,较改革前增加27405人;村(社区)妇联选出执委215094人,较改革前增加166439人,切实解决了工作力量“倒金字塔”问题,补齐了基层组织建设短板,填补了组织覆盖盲区,构建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妇女身边一个家”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格局。
  三是“网上妇联”建设大步推进。开通“云南女声”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资讯1300余条,累计阅读量达100万以上,点赞量达5万以上,在全国省级妇联微信公众号传播指数排行榜中最好排名为全国第二。全省16个州市、116个县妇联开通微信公众号,建立起“云南妇女网”“网上家长学校”“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网”“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网”和“网上家长学校”等171个微信、微博、网站、客户端互联互通的妇联新媒体矩阵,促进线上线下工作深度融合。   
  四是干部作风加快转变。健全完善《云南省妇联常务委员会及常委工作制度》《云南省妇联执行委员会及执委工作制度》《云南省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加强常委会、执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各级妇联常执委履职尽责、联系妇女、发挥作用,构建了“妇联主席、专兼职副主席—常委—执委—妇女代表—妇女群众”联系网,推进了妇联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增强了与妇女群众的黏合度。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健全“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制度、机关干部“双月下基层工作周”制度等联系妇女群众的长效机制,各级妇联干部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走进妇女群众中间,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动员组织广大妇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贡献力量
  一是“巾帼脱贫行动”持续深入。创建“巾帼脱贫示范基地”100个,各地通过发展手工刺绣编织、巾帼农家乐、家政服务等适合妇女的特色产业,带动贫困妇女实现增收。推动“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重点向贫困地区贫困妇女倾斜,一年来全省妇联系统新增发放“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21.04亿元,扶持2.02万名妇女创业,辐射带动6万多名妇女创业就业;扶持1077户微型企业创业发展,带动就业5385人。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及救助项目,配合卫计部门全年为44.85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检查,新救助贫困患病妇女1115人;继续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和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项目,新帮扶100户单亲贫困母亲家庭援建安居住房,新救助生活困难的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50人。拓宽筹资渠道,不断扩大春蕾计划、母亲水窖等关爱帮扶项目覆盖面,新建春蕾学校2所、春蕾图书室5个、春蕾班21个,新建母亲水窖集中供水工程5处,“校园安全饮水计划”和“水印计划”新覆盖5所学校。
  二是“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成效明显。创建“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100个、“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7个,扶持“巾帼示范合作社”6000多个,加快培育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妇女群众发展致富。整合培训资金1261.34万元,举办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3100多期,培训56.47万人次。举办“春风送岗位行动”女性人才专场招聘会,达成意向协议600余人。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100个、命名“巾帼建功”标兵100名,并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巾帼建功”活动覆盖更多服务系统和窗口行业,更多优秀女性进入评选表彰视野,进一步扩大了传统工作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妇女民间外交深入拓展。发挥妇联组织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中的独特作用,邀请外国驻昆总领事馆的领事及领事夫人在丽江举办“中外文化交流活动”和中外妇女庆“三八”书法、插花活动,在德宏州芒市、瑞丽市举办“中国·缅甸妇女友好交流活动”,举办“2017年缅甸妇女组织骨干交流研修班”,举办全省妇联系统对外交流和外事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积极推动云南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妇女组织的交流互访,接待澳门妇女联合总会、台湾中华两岸一家亲交流协会等妇女组织到云南交流访问4批次,深化统战联谊工作。
  (四)坚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高维权服务水平
  一是源头参与全力推进。推动将《反家庭暴力法云南省实施办法》纳入全省2018—2022年五年立法规划,推动落实《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省政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及视察,认真参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调研督查。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在省综治办网格化管理相关考核细则中明确妇联牵头负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二是维权基础不断巩固。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妇女儿童的网络舆情热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全省妇联系统全年处理来信来访来电及网上投诉8693件次。进一步改进提升维权服务水平,全省各级妇联建立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5个;联合省总工会、团省委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上海、深圳成立“云南娘家人服务站”,为我省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维权服务;指导昆明、红河、曲靖按“一个服务窗口、一条12338服务热线、一支专业化志愿者队伍”的“三个一”标准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推动建立省市区三级联动法律援助站,西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入驻省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协调争取资金30万元在全省实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
  三是社会协同深度融入。联合云南家和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等12个社会组织以及昆明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官渡区法院、律师事务所等17个部门和机构成立云南反家暴网络。发挥与云南大学法学院合作建立的妇女儿童维权研究基地作用,开展专题调研,并赴各地开展反家暴法专题培训。以项目申报方式,支持和指导各州市妇联培育和孵化社会组织,延伸维权工作手臂。持续推进“建设法治云南·巾帼在行动”活动,继续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464场次,覆盖妇女群众32.8万人次。
  三是推动两纲两规深入实施。认真履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结合国家两纲中期实地评估督导反馈意见,以全省妇女儿童工作考评为抓手,积极推动整改。加强对两纲两规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指导,及时反馈各项指标进展情况,确保重难点指标如期达标。推动云南妇女儿童发展指数的开发运用,确保两纲两规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评估结果转化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比例。积极探索高校、部门、机构、社区“四位一体”的云南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建设模式,推动妇女儿童工作进高校。继续开展健康宣传教育进高校活动,目前已覆盖昆明地区56所大专院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0余场次,5万余名学生及老师受益。
  (五)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
  一是家庭文明建设继续深化。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创新推选机制,充分运用“云南女声”“点赞云南”“掌上春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发动、展示事迹、启动投票和点赞活动,并增加网络“大V”等知名网评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参加评审,访问次数达578.7万次,自荐、他荐家庭21500余户,参与网络投票群众120万人次,网民留言互动24600人次,寻找出各级“最美家庭”3650个,其中30户家庭荣获全国“最美家庭”称号。持续推进“最美家庭讲好家训”宣讲活动,全省各地共举办巡讲达1.2万场次。继续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主题活动,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廉洁齐家意识、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是家庭教育服务持续创新。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云南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开展《云南省家庭教育大发展》课题研究,举办全省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收集整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优秀案例”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创新案例”等69个,并加强“网上家长学校”建设,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边疆行、乡村行”“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助力孩子成长—不让一个孩子掉队”“书香飘万家·家庭亲子阅读”等活动,营造关爱儿童的良好社会环境。全省各级妇联全年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1332场次,受益家长43万余人。
  三是控辍保学工作持续推进。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对新时期妇联组织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要求,制定下发《云南省妇联关于开展促进农村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妇联关于开展“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协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妇联组织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全省各级妇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协同教育、团委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把推进服务教育扶贫、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落实。各级妇联干部下农村、进家庭、找家长,深入细致做好教育宣传引导、失辍学儿童劝返等工作。仅7月至10月,全省妇联系统参加走访的专兼职人员达13260人次,走访家庭22913户,走访辍学学生11667人,劝返复学447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妇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云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及云南省家庭和妇女就业服务中心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
  2. 将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更名为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3. 将《女性大世界》杂志社更名为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妇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5,47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17.97万元,占91.6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2,387.28万元,占4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2,413.15万元,占48.09%、住房保障收入97.53万元,占1.94%;其他收入459.05万元,占8.39%)。
  与上年对比减少1,552.6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收入(贷免扶补工作经费)由原来主管部门对下拨付转为财政对下转移支付。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妇联2017年度支出合计5,09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57万元,占总支出的30.93%;项目支出3,513.42万元,占总支出的68.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79.52万元,占总支出的1.56%。与上年对比减少1,74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收入(贷免扶补工作经费)由原来主管部门对下拨付转为财政对下转移支付。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省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6.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增加津贴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3%。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省妇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收入(贷免扶补工作经费)由原来主管部门对下拨付转为财政对下转移支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云南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支出50万元(其中:印刷费2.37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7.92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租赁费0.78万元、培训费14.84万元、劳务费9.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家庭文明建设继续深化。二是家庭教育服务持续创新。三是控辍保学工作持续推进。
  (2)云南省“巾帼建功”活动专项经费支出80万元(其中:印刷费4.27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12.19万元、维修(护)费0.29万元、租赁费1.1万元、培训费45.25万元、劳务费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巾帼脱贫行动”持续深入。二是“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成效明显。
  (3)云南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项目经费支出60万元(其中:印刷费0.22万元、邮电费4.58万元、差旅费7.6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租赁费3.01万元、培训费10.02万元、劳务费27.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5万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源头参与全力推进。二是维权基础不断巩固。三是社会协同深度融入。
  (4)云南省妇联贫困妇女救助项目经费支出11万元(其中:差旅费1.37万元、培训费9.49万元、劳务费1.39万元)。主要是对贫困妇女开展就业培训工作。
  (5)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办班经费支出80万元,拨付昆明市女子中学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对春蕾高中班学生补助。
  (6)省妇联思想教育宣传专项经费支出40万元(其中:印刷费7.79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5.88万元、维修(护)费9.5万元、租赁费5.78万元、劳务费4.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9万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
  (7)云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会议经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印刷费15.77万元、差旅费4.77万元、租赁费10.79万元、会议费112.36万元、劳务费1.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完成5年一次换届会议。
  (8)妇联干部队伍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经费支出232万元(其中:办公费1.15万元、印刷费43.37万元、邮电费1.78万元、差旅费16.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3.9万元、维修(护)费27.13万元、培训费46.34万元、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劳务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8万元)。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妇联改革全面推进。二是基层基础有效夯实。三是“网上妇联”建设大步推进。四是干部作风加快转变。五是妇女民间外交深入拓展。
  (9)追加云南省妇联工作经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办公费1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0.63万元、差旅费7.61万元、培训费9.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94万元)。主要是开展妇联改革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10)省妇联党群口部门课题研究经费支出12万元,转拨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昆明市就业局公益性岗位补助经费支出11.05万元,属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列入劳务费支出。
  (12)省就业局贷免扶补工作经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妇基会妇女发展循环金管理费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挂包帮转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省商务厅妇女外事交流工作经费支出14.13万元,主要用于外事人员培训费用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省工信委两个十万工程工作经费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用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省禁毒防艾工作经费支出7.39万元,主要拨付马关等6个县禁毒项目工作经费,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中国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0.3万元,用于办案补贴,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全国妇联交流与合作中心儿童保护项目经费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及项目相关费用支出,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9)省就业局创业担保工作经费支出168.4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发展循环金,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省工信委两个十万工程工作经费支出80万元,拨付16个地州市创业担保工作经费,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1)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000万元,拨入代建办建设项目工程费。
  (22)非税收入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办公费58.64万元、物业管理费21.36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
  (23)涉外发展服务项目支出30万元,全部用于培训费用。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9%。与上年对比增加1,705.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建设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6.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7.45万元、津贴补贴341.02万元、奖金183.41万元、绩效工资10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万元(其中办公费85.59万元、印刷费73.78万元、手续费0.42万元、水费2.73万元、电费8.62万元、邮电费12.98万元、物业管理费37.04万元、差旅费72.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8.9万元、维修(护)费61.3万元、租赁费21.46万元、会议费112.37万元、培训费135.3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50.55万元、委托业务费1.42万元、工会经费39.08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8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81.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没有相应科目反映的支出)44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3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6.4万元、奖励金68.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0.63万元。
  2. 公共安全(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没有相应科目反映的支出)1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就业补助、社会福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57万元(养老保险139.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93万元(其中办公费0.97万元、差旅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没有相应科目反映的支出)173.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离休费)93.65万元;社会福利(基本建设支出)2,000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68.4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贴36.1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32.3万元)。
  4资源戡探信息等(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拨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人员培训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53万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妇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3.91万元,支出决算为65.68万元,完成预算的5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69.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5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妇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61万元,下降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78万元,下降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9万元,增长1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8万元,增长9.5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减少4.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省妇联妇女民间交流活动人次,2017年省妇联组团4个、出国(境)人员17人次,比2016年出国(境)组团减少1个、人数减少5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万元,主要新增女性大世界杂志社公务用车2辆,相应增加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3.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 0.9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零时增加接待民间妇女交流代表团,2017年外事接待增接待3批80人次,国内接待18批214人次,同比分别增加外事接待1次61人次、增加国内接待减少12次2人次。总之,省妇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9万元,占74.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8万元,占20.68%;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占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9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17人次,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云南省妇女参政议政代表团1人:应芬兰女性主义者联盟协会和丹麦库卢妇女发展机构的邀请,学习两国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和实现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女性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
  (2). 云南省性别意识主流化妇女代表团共3人,参加赴泰国、柬埔寨两国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参观的方式,对性别意识、妇女创业就业、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解。专项经费支出10.8万元。
  (3)云南省创业就业妇女代表团3人,参加赴泰国、孟加拉国进行为期8天的交流学习。探索促进我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新模式。专项经费支出11.1万元。
  (4).云南省社区妇女代表团4人,赴台湾学习交流,积极探索社区妇女工作的有效模式,进一步促进我省社区妇女工作上新台阶。专项经费支出8万元。
  (5). 云南省家庭教育妇女代表团7人,赴台湾学习交流,为增进滇台两地妇女联谊,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专项经费支出14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机要通信、老干保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9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80人)。主要用于接待港澳台民间妇女交流代表团(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妇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其中办公费14.3万元、手续费0.42万元、水费2.73万元、电费8.62万元、邮电费4.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物业管理费15.68万元、差旅费8.06万元、维修(护)费1.93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劳务费2.13万元、委托业务费1.42万元、工会经费39.08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妇联资产总额19,24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76.46万元,固定资产2,107.08万元,在建工程13,858.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3.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3.16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64.9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7项,账面原值78.2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9万元;出租房屋5391平方米,账面原值1,035.3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1.68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8万元,属于办公设备采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省妇联在建工程-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报经省发改委同意,经公开招标,云南省设计院集团为中标,确认为项目代建单位。2017年度财政下达省妇联项目建设资金2000万元,拨入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列入在建工程核算。
  2.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支出10万元。另外妇联干部队伍及基层组织建设项目中年初财政预算按排民间外事交流专项经费支出60万元,合计7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支出(含民间外事交流)支出48.90万元(其中:一是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出访芬兰和丹麦;二是不纳入限量管理地区支出43.90万元,出访泰国和孟加拉)。因为财政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科目中,没有对因公出国(境)专项支出和不纳入限量管理地区支出分别核算,年终决算时归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科科目核算,造成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更省纪委统计的口径不一致。但是在“三公”经费支出统计表中,设有一栏补充填报栏中反应。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巾帼建功:“巾帼建功”活动省199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等12个部委,在全国城镇发起“巾帼建功”活动,是开展“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比思想、比质量、比服务、比成绩、比贡献”的简称,号召广大城乡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有精神”,在各自的岗位建功立业。
  春蕾高中班:为加大边疆、民族和贫困地区人才的培养,招收全省范围内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应届初中毕业女生。以资助方名称冠名的一种集中助学模式。“春蕾高中班”的特点是分散就读,集中管理,长期资助,为她们提供学费、书费、住宿、医疗保险、军训费及生活补助金等保障。她为全省家庭贫困的优秀女童搭建了一个“知识改变命运,学习创造未来”的平台,为她们圆了大学之梦,开启了崭新的人生篇章。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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