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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援助服务”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9-2-13 0:00:00】   【点 击 量:10145】

各州、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6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文件)及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百城联动  春风送岗位行动”的通知》(妇字〔2009〕4号文件)精神,云南省妇联结合特色工作成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分工合作、联合行动,共同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全方位促进就业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妇联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援助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现下发各级妇联,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

    附件:《云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援助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09年2月12日

 

 

云南省妇联关于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援助服务”
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世界经济金融危机,稳定我国就业局势,并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实人社部等6部委《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6号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09〕1号文件)及全国妇联《关于开展“百城联动  春风送岗位行动”的通知》(妇字〔2009〕4号文件)精神,云南省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妇联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援助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为主旨,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妇女群体实现就业、稳定就业为任务目标,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行动,扎实有效、因地制宜地开展“巾帼创业就业援助服务”活动,帮助需要就业的女性应对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提高她们的创业、致富和增收能力,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妇女创业就业援助服务”活动主要实施项目有:

    (一)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援助行动”系列活动,加大女性农民工就地创业、返乡创业典型宣传力度。

    2009年三八节期间,省妇联与昆明市妇联在昆明联合举办“妇女创业就业援助行动”启动仪式。全省各州市妇联要结合各地实际,协调各有关部门,上下联动,积极组织“妇女创业就业援助行动”。

    服务对象: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返乡妇女、城镇失业妇女、高校应届女毕业生为服务对象。活动内容:对于有就业愿望的女性进行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组织参加"就业能力提升计划"。选择一批有实力、有经验的女企业家,与其结对帮扶,帮助她们了解就业环境,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创业和就业技能,提升创业、就业的成功率;组织一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或用工较多的单位,征集适合失业人员就业的岗位信息,协调部分政府投资开发和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为失业人员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对于有创业就业意愿的女性,提供创业就业“五送”服务,即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创业指导、法律健康知识普及和小额信贷。活动目标:促成“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素质”、“挖掘岗位扩大妇女就业”、“小额贷款促进妇女创业”、“普及法律维护妇女权益”、“政策扶持打造妇字实体”5大亮点目标实现。

    (二)加大妇女科技技能培训。为帮助城乡妇女应对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争取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城乡妇女创业就业能力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及农林科技项目培训、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系列培训,提高她们的创业就业能力和增收致富能力。

    (三)加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扶持力度。在省妇联2006-2008年创建的90个云南省“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基础上,争取省级有关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支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省“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等女性中小企业扩大吸纳就业岗位,在原有岗位基础上,扩大吸纳就业岗位。

    (四)加大城乡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在省妇联实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帮助有创业发展意愿的妇女发展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业取得100%还款率,实现经济、社会、人才、生态综合效益的基础上,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帮助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千万妇女学科技、创新绩、促和谐”活动中涌现出的女性创业带头人,扩大创业就业渠道,创收增收。

    (五)加大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小额信贷资金扶持力度。在妇联系统10年实施农村小额信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农村妇女巾帼科技信用贷款,取得100%还款率,带动创业见实效的基础上,争取创业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支持城乡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女大学毕业生、女农民工、女性自主创业带头人等自主创业,鼓励她们带动更多妇女就业增收。

    (六)建立女性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法律帮助。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依托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昆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云南省女子技能学校、昆明市女子职业学校和各级妇联下属的家政、职业介绍中心等场地,建立女性创业孵化基地,提供“一条龙”创业就业服务,信息服务、项目推介服务、咨询服务和跟踪服务,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女性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政策法律帮助。

    (七)加大女性就业岗位拓展力度。2009年3—4月联合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优秀女性人才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重点帮助一批优秀女性人才和女性劳动力到民营企业实现就业。

主办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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