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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把爱留给孩子,爱心家庭一对一结对关爱灾区儿童行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8-6-6 0:00:00】   【点 击 量:13553】

各州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汶川大救援——云南大行动”的工作布署,5月20日,云南省妇联向全省广大家庭和各族各界妇女发出了“把爱留给孩子,爱心家庭一对一结对关爱灾区儿童行动”的倡议。各级妇联、广大妇女和家庭以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响应,以极大的热情踊跃参与到爱心行动中来。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关爱活动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的对象

      “5.12”汶川地震灾区因灾失去生活和学习条件的贫困少年儿童

      二、帮扶的形式及标准

      ㈠一对一结对帮扶

      ⒈一次性结对资助:每生不低于500元;

      ⒉结对资助完成学业:

      ⑴小学生:800元/年;

      ⑵初中生:1000元/年;

      ⑶高中生:1500元/年。

      ㈡非限定性捐助:金额不限,由捐赠者自行决定帮扶内容(可以选择建立图书室、援建学校等助学项目)。

      三、捐款方式

      ㈠集中捐款。由各州市妇联集中本地爱心家庭、爱心人士和爱心单位的捐款后,统一通过银行电汇至省儿童少年基金会帐户。

      开户单位:云南省儿童少年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西坝路支行

      账  号:53001615736050704393

      ㈡直接捐款。由捐赠者采取银行汇款、邮局汇款或者到儿童少年基金会办公室现金捐款的方式均可。

      ⒈银行汇款:(请在备注栏标明拟资助的项目)

      ⒉邮局汇款:(请在备注栏标明拟资助的项目)
      单位:云南省儿童少年基金会

      地址:昆明市弥勒寺33号省妇联妇女之家大楼

      邮编:650032

      ⒊直接到省儿童少年基金会办公室捐款

      联系人:杨海燕、温云

      联系电话:4109523、4153507

      四、捐款的管理和使用

      ⒈此次活动捐款,将全部用于帮助汶川地震灾区的少年儿童。

      ⒉非限定性捐助,由儿基会将这部份捐款汇总整合后,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用于开展灾区有关助学项目。

      ⒊严格审计、专款专用。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捐款的使用情况和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并适时通过我省主流媒体和云南妇女网(www.ynwoman.cn)和省儿童少年基金会(www.yctforg.cn)、云南省家庭教育(www.ynjtjy.cn)网站发布审计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讯和监督。

      ⒋所有捐款均开据省儿基会专用捐赠发票。个人捐款500元以上,集体捐赠5000元以上的发捐赠证书(须提供本单位或本人的准确通信地址)。

      五、要求

      1、“把爱留给孩子,爱心家庭一对一结对关爱灾区儿童行动”是云南省各级妇联组织响应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妇联号召,动员各族各界妇女和广大家庭开展“把爱留给孩子,七彩云南爱心大行动”的具体举措,是为我省广大妇女和家庭向地震灾区的孩子奉献爱心搭建的平台。各州市妇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家庭了解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响应和支持此项爱心活动。

      2、各级妇联要关注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营造我省情系灾区、爱心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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