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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省级自评的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9-29 16:55:15】   【点 击 量:13197】

省财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意见》(云发〔2014〕2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省妇联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省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并结合省妇联工作实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现将省妇联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财政全供给),其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6年12月统计,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6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41人。 省妇联机关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9辆。
()部门概况   
省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含对外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机关党委7个职能部室。下设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云南省妇女儿童生活服务中心(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会机关统一核算)、女性大世界杂志社(经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和云南省财政厅批准于2016年4月确定为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3个事业单位。
   (二)职能职责
省妇联是省委领导下的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妇女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厅字〔2002〕12号),省妇联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省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省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案的拟定,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之间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开展国际合作。承办全国妇联、省外办、省委统战部交办的事项。
7、承担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以及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妇联“1117”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目标,紧扣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富民强滇这一主线,坚持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这一工作生命线,不断深化“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脱贫”“巾帼关爱”“巾帼成才”“巾帼志愿服务”和“巾帼共建美丽家园”七大行动),推进妇联系统深化改革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改革创新,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推动云南跨越发展、努力推动全省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绩效目标自评分总分100分。
1、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分值9分)
   (1)创建“巾帼文明岗”、“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各100个(名)。(5分)
   (2)“巾帼建功标兵”100个(名)。(4分)
2、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分值15分)
1)大力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对重大侵权案例进行调研。(4分)
   2)在“3·8”综治宣传月、“11·25”反家暴日、“12·4”宪法日等节点开展进监所、进社区的宣传、帮教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十佳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推广经验,提升工作能力。(4分)
   3)健全妇女维权服务工作机制,对全省16个州市和省级的12338妇女儿童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接线员和专家(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记者)90人进行为期2天的性别平等和业务培训,提升性别平等意识和信访接待能力。(4分)
   4)对经济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并接受州市无技术力量办理转介到省妇联的法律援助案例。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600件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2件。(3分)
3大力实施“巾帼关爱”“巾帼脱贫”行动(分值25分)
   (1)实施“云南省妇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包括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患病妇女500人,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给予治疗补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100户,每户补助建房资金不低于5000元。(5分)
   (2)实施“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生活困难人员补助”,救助50名困难三八红旗手。(3分)
   (3)实施妇女创业循环金为22户妇女提供3万元到5万元的创业循环金用于帮助她们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小本经营等,预计每户年均增收4000元以上。(4分)
   (4)实施“春蕾计划”项目,开办“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招收100名贫困女学生。每年按照云南省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和高考上线率百分比作为项目绩效指标,高考上线率达到90%以上;(4分)
   (5)开展 “送温暖、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捐助资金物资5万元以上,为活动当地妇女群众做实事、办好事。(4分)
   (6)关爱服务特殊困境儿童,实施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区服务项目”,建立活动示范社区3个,慰问社区贫困留守、流动或残疾儿童等50人。建立3个留守儿童服务示范点,并慰问了50名贫困儿童及家庭。(3分)
   (7)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活动,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庆“六一”活动1场。(2分)
    4大力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分值6分)
   (1)大力提升农村妇女科技素质,举办农村女致富带头人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250人。举办“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负责人培训班,培训小微企业(“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女负责人100名。(3分)
  (2)对有意愿创业的城乡妇女和女致富带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3分)
5、大力实施“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分值23分)
   (1)在全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活动深入千家万户,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向全国推荐10户全国“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选出30户云南省“最美家庭”。(4分)
   (2)与省文化厅等单位合作,将“云南女性大讲堂”与“云南文化大讲堂”、“云岭大讲堂”等相结合,举办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为主题的家庭道德讲座、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和谐婚姻家庭等8次大讲堂活动。举办“云南女性暨家庭教育大讲堂”4场;开展“云南省家庭教育大讲堂边疆行”活动,在全省25个贫困县举办公益讲座25场,培训未成年人家长7500人,提高农村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科学教子能力。(4分)
   (3)举办全省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1期,培训全省家庭教育骨干教师200人。(3分)
   (4)开展典型和新闻宣传工作。通过“走基层”新闻采访报道宣传不少于50篇,推荐妇女典型20人以上。开展云南省结合全省寻找美德少年活动,在学校开展3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宣传及儿童心理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我爱国我圆梦”、“云南好人”、“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 推荐评选活动,提供1000册宣传教育资料。(3分)
   (5)加强云南省网上家长学校阵地建设,完成云南省网上家长学校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吸引访问量30万次以上。(3分)
   (6)开展云南省“亲子阅读”“我和孩子共成长”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举办公益讲座16场。(3分)
   (7)开展全省家庭教育专题调研1次,了解掌握全省家庭教育现状,为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奠定基础。形成云南省十二五规划报告1份。(3分)
6、大力实施“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分值8分)
   (1)深化“我与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10场社区巾帼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及巾帼志愿服务骨干和管理者的岗前示范培训。(4分)。
   (2)积极参与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组织慰问贫困妇女、困难家庭、留守儿童100户,进一步探索建立完善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体制机制。(4分)
    7、扎实推进妇联自身建设(分值14分)
   (1)促进妇联(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举办4期“云南省妇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省州县妇联干部230人次、乡镇(街道)妇联主席1千人次、少数民族女干部60名;举办1期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暨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培训新任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共220人。(8分)
   2)加强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交流,组织妇女代表团分别出访泰国、柬埔寨和泰国、孟加拉国;深化统战联谊,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妇女组织的互访交流。在香港举办妇联系统能力建设25人培训班一期,覆盖16个州市;组织云南省家庭教育代表团和云南省社区妇女代表团访问台湾。(3分)
   (3)实施“《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进妇女之家”。为省妇联常执委、在昆厅级女领导及部分贫困地区基层(含挂包帮扶贫点) “妇女之家”各赠订1份《中国妇女报》和《中国妇女》杂志,共免费赠阅1000份报纸(杂志)。(3分)
()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部门总收入7029.6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收入3312.02万元,其他收入3717.63万元
(2)本年支出6837.7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拨款支出3312.02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428.82万元,项目支出1883.20万元)。
2016年总体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与财政拨款收入相一致,资金没有跨年度结转使用。
   1、分项收支结转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29.07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1181.5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补助81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367.63万元。支出1181.5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47.5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2.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8万元。支出247.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 省本级项目支出(1883.20万元)
   省本级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1238.20万元,本年支出1238.2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基本建设项目(云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645.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本年年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312.02万元,本年决算支出数为3312.02万元,差额0万元。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16年全年省级财政拨款收入3312.02万元,比上年增加966.08万元,主要是调整人员工资、增加事业人员工资(云南女性大世界杂志社经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和云南省财政厅批准,于2016年4月确定为财政全额供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及增加年度综合考核奖励(合计增加321.08万元),增加基本建设项目(645万元)费用支出等。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管理控制,有效降低了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64.90万元,比上年减少7.2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3.68万元,比上年增加22.35万元(其中,2016年省妇联组团5个、出国(境)人员22人次);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用8.48万元,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留用3辆,另公开拍卖2辆、报废4辆,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用24.9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74万元,外事接待工作减少,本年外事接待2批19人次,国内接待30批296人次,费用支出比上年减少了4.71万元。
 在人均开支方面,国内接待人均支出92.80元(其中外事接待19人次,人均支出697.95元),公务用车车均支出9424.81元,因公出国(境)人均支出24400.00元。总之,省妇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员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会议培训经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7.74万元,按机关在职人均支出0.15万元。培训费支出140.74万元,按机关在职人均支出2.71万元。
(4)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一是妇女创业就业“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项目本年支出3090.33万元,占部门本年支出的66.72%。
二是省级各单位与妇联开展相关项目本年支出190.52万元,占部门本年支出4.11%。
三是全国妇联在云南开展巾帼示范项目及培训本年支出85.47万元,占部门本年支出1.84%。
()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财政对下转移支付)拨款370万元。
(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省妇联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相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建立项目库,按时间节点申报年度预算项目,详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支出计划。在预算执行方面,制定了《云南省妇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培训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的权限等进行了合理分配,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项目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自评指标体系
对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并结合省妇联工作实际和特点,对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了各个指标的分值,形成了《云南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详见附表)。
()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省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省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省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云南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结合省委省政府对省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云南省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省妇联整体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是省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了省妇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资金按时到位。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省妇联机关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包括人员工资、车辆过路过桥费、汽车燃油费、公务接待费用、办公费用、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离退休费和差旅费用等日常支出。
2.项目资金(省本级项目1238.20万元)
根据省妇联的职能定位,按规定主要用于:
   (1)巾帼建功活动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建功行动”和“巾帼成才行动”,培树优秀妇女典型,加大城乡妇女技能培训力度,建立高素质妇女人才队伍,动员组织城乡妇女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云南跨越发展建功立业。
   (2)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办班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实施“春蕾计划”,依托昆明市女子中学继续开办省级寄宿制春蕾高中班,招收100名品学兼优贫困女学生免费就读,资助更多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靠知识改变命运
   (3)思想宣传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和“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力度,在推进社会文明和谐中彰显作为。
   4)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训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边疆行”活动,规范建设各类家长学校,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针对不同模式家庭开展多层次的家庭教育。
   5)妇联干部队伍及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经费23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妇联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工作调研,提高妇联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民间外交的积极作用, 组织云南妇女代表团出访周边国家、地区,深化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交流交往,推进与港澳台妇女组织的互访和交流。
   (6)贫困妇女救助项目经费10.2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关爱行动”,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 “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开展工作培训、调研、督导,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
   (7)妇女儿童维权项目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巾帼维权行动”, 着力强化依法维权机制建设,加强妇联干部维权能力建设,依法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
   (8)贫困妇女儿童关怀救助项目(非税收入项目)经费132万元。实施“妇女创业循环金项目”,向项目家庭提供创业循环金本金,助推妇女创业发展,带动家庭成员及周边妇女创业就业。开展工会活动和工会培训,为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办实事。弥补单位运行、办公楼维护修缮等不足。
   (9)省妇联办公自动化和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60万元,主要用于省妇联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新媒体宣传阵地建设。
   (10)党群口部门课题研究经费17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妇女家庭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居家灵活就业和发展的需求、存在困难和问题,研判居家灵活就业的成功模式与经验,探索提供服务和开展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设计编制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公共服务目录清单,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解决对策和建议。开展《推进家庭教育大发展研究》,在边境民族地区调研“家庭教育”典型经验,形成《云南边境民资地区“家庭教育”专题报告》。
   (11)追加省妇联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乡镇妇联组织改革创新试点,改革创新基层妇联工作;举办妇联系统发展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推进妇女创新创业示范工作和“巾帼脱贫行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培育孵化妇儿维权服务的社会组织;打造流动(留守)儿童家教服务示范点;推进“妇女儿童之家”和“兴边和谐家庭”建设,建设“枢纽型、服务型”妇联组织。
   (12)公共安全支出(禁毒防艾经费)10万元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万元(合计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第四轮禁毒防艾公益创投项目”对流动、留守妇女、涉外婚姻妇女、少数民族妇女进行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及性健康教育;禁毒防艾宣传教育进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创新性工作;对项目的创新性和实效性进行综合评定。
   (13)其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妇联干部,提高妇联干部的理性思维能力、依法办事和服务协调的能力,促进滇港妇女交流合作,形成高层推动,民间互动的良好局面,深化我省妇女民间外交工作。
   (1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微型小企业开展宣传动员、创业培训、初审查验、跟踪管理和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
   (15)云南省五好文明家庭和先进系统组织评选表彰五好30万元,主要用于评选表彰先进,弘扬家庭文明新风。
   (16)云南省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30万元,主要用于评选表彰先进,弘扬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370万元)
云南省妇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3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 “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省妇联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及执行流程规范资金的使用,做到手续齐全,账务清楚、准确。在预算执行方面,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经费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项目执行有序、有效运行。
   (四)预、决算公开情况分析
省妇联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按照规范的格式及时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妇女网”上进行公开公示,未收到社会各方面质疑的信息。
   (五)绩效情况分析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深入实施“巾帼七大行动”,推动全省妇联工作取得新进展,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推动云南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大力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动员组织城乡妇女建功立业(分值9分,自评得分9分)
创建 “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各100个(名)。荣获 “巾帼建功标兵”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业务尖子、服务明星,能弘扬文明新风,提高服务水平,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起到带动相邻岗位、感染身边人,树立岗位诚信、服务、效益的观念;获得“巾帼文明岗”的单位都积极参与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以岗连岗、岗区联创帮助贫困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军(警)民共建、城乡联建及扶贫济困活动、“送温暖、献爱心”为“地震救灾”“寒窗助读”、“见义勇为”“绿化家园”等捐赠资金和生活用品,向基层举办危急重症抢救培训班,为下岗女职工免费进行妇科检查和对贫困危急孕产妇和危重症儿童、下岗工人和残疾人给予减免和救助;促进“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流程,严格执行规则,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理念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出突出的业绩,获得荣誉的单位,能充分发挥管理优势、服务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2.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1)对发生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实时掌握全省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情况。推动引入家庭暴力专家证人制度(武定县张XX家暴杀夫案),家庭暴力情节被纳入量刑考虑范围。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2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失独老人的养老、医保等形成议案,积极向人大反映。
2)在综治宣传月、反家暴日、宪法日等节点开展进监所、进社区的普法宣传帮教活动。开展主题帮教活动,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文艺演出、贫困帮扶和反家暴法专题讲座,普及法律常识;举办以解读反家庭暴力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培训,请法学博士讲授《法律、社会性别和反家暴法的理论实践》,结合“接地气”的案例,就男女平等和《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举办以“关于毒品,我们应该知道的”专题讲座;与高校共建的高校性别平等工作组戏剧小组,将反家暴与性别平等宣传相结合,编排《反家庭暴力法》、《性骚扰“专家”》等9幕情景剧进公园、高校、社区及妇联系统培训班公益展演,全年演出10场,2000多人观看并参与了现场互动的讨论;开展17次读书及工作坊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和性别平等意识;慰问贫困妇女儿童20人次,举办公益讲座6次,印刷发放宣传资料2180份。
   3)开展“十佳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推广经验,提升工作能力。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等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接待、受理的具有典型性、影响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56个信访件或案件进行评审,《昆明市第一份人身保护令发出》等10个案例被评为“2016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4)举办云南省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专家队伍业务培训,云南省16个州市妇联一线维权干部以及云南省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反家暴志愿者等99人参加了培训。
   5)开展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和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652件,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2件,推进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畅通妇女民意表达的渠道,发挥了妇联信访维权窗口、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妇女维权合议庭、社区妇女儿童服务示范工作站、反家庭暴力服务工作站等维权机构作用,为妇女儿童提供接访、咨询、援助为一体的一站式维权服务。
3.大力实施“巾帼关爱行动”“巾帼脱贫行动”,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分值25分,自评得分25分)
   1)实施云南省妇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完成援建“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100户,建房验收合格100户,解决了农村贫困单亲家庭300余人住房问题;救助“农村贫困妇女两癌”500人,通过“两癌”救助扩大扶贫救助政策知晓人数达2000多人;开展维权宣传活动50场次,培训维权宣传教育骨干25期2万余人;发放“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50人,使50多个家庭和工作人员共300余人感受到作为"三八红旗手"的荣誉感。
    (2)“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招收了100名贫困女生,通过对新生的入学教育,使春蕾女生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2016年春蕾高中生毕业率达到了100%,高考上线率100%,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目标,项目的实施受到了春蕾学生及家长社会的一致好评,学生和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春蕾班”的开办,改变了人们重男轻女传统的观念,为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农村女性素质,为民族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促进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和城乡和谐;调动民间资源,提高公众公益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3)开展“送温暖、三下乡”活动。以扶危济困为重点,发动巾帼志愿者组织贫困妇女参与各种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能力;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妇女解决创业资金困难,用好小额贷款;引导贫困妇女积极参与发展手工产业,做好居家灵活就业工作;鼓励女能人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抱团发展,实现互助脱贫;针对因病致贫现象,发挥妇联组织所属慈善公益平台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贫困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了妇女健康脱贫工作。在临沧市沧源县参加全省“送温暖、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组织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开展走访慰问贫困家庭、为群众书写春联、法律健康知识咨询、赠送图书、学习用品等活动,省妇联向沧源县捐赠经费5万元。
   (4)在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保山市腾冲市、施甸县实施“妇女创业循环金项目”,向22户项目妇女家庭提供88万元创业循环金本金,在项目的帮助下,项目妇女家庭合理规划创业方向的目标,有效助推妇女创业发展,实现年平均每户收入增加近1万元的同时,带动家庭成员及周边妇女创业就业。
   (5)关爱服务特殊困境儿童,实施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区服务项目”,建立活动示范社区3个,慰问社区贫困留守、流动或残疾儿童等50人。建立3个留守儿童服务示范点,并慰问了50名贫困儿童及家庭。
(6)按照全国妇联、文明委等单位联合开展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 “国防知识进校园活动”1场1200余人参加,并捐赠3000册图书及500个书包给留守儿童。
4.大力实施“巾帼成才行动”,提升妇女素质(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1)大力提升农村妇女素质。与农业大学联合举办了两期“云南省农村种植养殖女能手骨干培训班”,对260名农村妇女开展科技和项目培训;与云南大学于联合对近几年新发展和培育的100名小微企业(“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女性负责人进行为期7天的培训,不断拓展创业思路和创新管理模。  
   (2)对有意愿创业的城乡妇女和女致富带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有400多名城乡妇女接受了业务培训,参加第七届“银联杯”云南商业服务业收银员职业技能竞赛。“云南兴边和谐家庭建设”特少民族家庭发展独龙族妇女文明素质提升培训220余名。
5.大力实施“巾帼共建美丽家园行动”,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分值23分,自评得分23分)
(1)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省委宣传部等联合发文,对我省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出部署,在全省12680个各级各类“妇女之家”搭建群众自荐他荐报名平台。开展不同形式的自评、互评活动,举办故事会、好家风好家训展示会等11580余场,并在云南文明网设立云南省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官网,选出云南省“最美家庭”30户,推荐全国“最美家庭”候选户25户。开展全国文明家庭的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我省5户家庭参加全国文明家庭的评选,评选期间,省妇联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电子显示屏等对推荐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了公示和展示,为学习先进典型,传扬良好家风,取得较好地成效。
   (2)由省妇联指导并与昆明市妇联联合制作的《滇池的女儿》、《当爱已成习惯》两部微电影,获得由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宣传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组织的“第七届女性题材优秀电视作品”一类作品和优秀作品奖。向省委宣传部等部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云南省道德模范”“云南好人”“云岭最美志愿者”等先进典型42人次。组织推荐昆明市西山区巾帼打捞队、沾益县龙源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丁美桃参加第十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全年,中央和省级各类媒体共刊发有关云南妇女和妇联工作的宣传报道达602篇(条),同比增长8%。
(2)运用新媒体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云南文明网、云南妇女网、点赞云南等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云南妇工等微信群,以及各州市活动官网、微信公众、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网络投票达38万人次,网民留言互动24600人次,参与自荐、他荐的家庭21500余户,推选出的各级“最美家庭”3650户。开展巡讲活动1919场,其中各州市200场、县市区823场、县以下896场,听众达27万人。
(3)举办“云南女性暨家庭教育大讲堂”。用好“云南女性暨家庭教育大讲堂”平台,精心策划、设计课程、邀请专家,定点定时面向广大群众举办专题讲座,推出了“时代呼唤四自精神的新女性”“我们共同的责任”“赋权女性助力未来”“女性礼仪与魅力修养”“全球化时代的妇女发展”“艾滋病传播中的社会性别分析”“社会性别文化”等8场公益讲座,1万余人参加开展“云南省家庭教育大讲堂边疆行”专题讲座 4场,提高农村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科学教子能力,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组织家庭教育专家深入县市、乡镇、社区、学校,针对不同阶段儿童家长的需求,开展专题知识讲座14场。结合省妇联“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2场,将优势家庭教育资源惠及更多的边疆贫困地区群众。邀请我省22名先进典型代表开展“传扬好家风·争创新业绩”巡讲活动 12场,听众达5000多人,巡讲事迹报告会在广大听众中反响热烈,用身边事感动、教育了身边人,传递了正能量、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举办全省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1期,培养家庭教育骨干教师200余名,有效提升我省家庭教育骨干队伍素质和指导服务工作水平。
(4)开展“云南行·走基层”实地采访活动,邀请4名记者深入基层一线实地采访,用网言网语准确、及时、有效地对我省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特别是基层妇联特色亮点工作,以全媒体形态,讲故事的方式,充分呈现了沿线地区各族各界妇女的贡献和作为,共撰写新闻报道稿件95篇,并通过形成网上网下同期同声合唱。“‘三八’中越妇女文化交流活动”期间,有关中央媒体等对活动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报道,相关报道达12篇。
   (5)加强网上家长学校阵地建设工作,完成云南省网上家长学校网站升级改版工作,访问量达400万次,切实发挥了家庭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
   (6)开展云南省“亲子阅读”“我和孩子共成长”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家长投稿1180篇,选出104篇文章汇编成册。公益讲座16场受益人群1万人。
   (7)深化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开展全省家庭教育专题调研1次,了解掌握全省家庭教育现状,为有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奠定基础。产出云南省“十二五”规划报告一份,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积极推进全国“十二五”家庭教育工作。
6.大力实施“巾帼志愿服务行动”,汇聚巾帼正能量(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1)“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形成常态。根据《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深化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围绕“三关爱”的主题,发动全省广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利用“学雷锋日”、“三八节”、“三下乡”、挂钩扶贫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等活动,常态化推进“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着力打造“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推荐3个项目、6支服务队参加全国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和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案例推荐活动,受到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全国妇联的表彰。开展对全国100个最美志愿者、100个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00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00个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的推荐工作,组织推荐2名个人、2个组织、2个项目、2个社区参加了全国“四个100”的评选活动。
   (2)以社区和乡村妇女及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解决家庭日常生活领域所需所盼为目标,以开展家庭关爱、家庭发展、扶贫助困、心理健康、绿色环保为重点,确保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常态化开展服务在有需要的群众身边,。
7.扎实推进妇联自身建设,提升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分值14分,自评得分14分)
   (1)学习上海等发达省市妇女工作经验和做法。各州市妇联领导干部230人次参加了与上海市妇联合作,依托上海市妇女干部学校举办沪滇对口帮扶合作“云南省妇联妇女干部人才培训班”;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云南省妇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与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妇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在重庆市巾帼园举办“云南省妇联基层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研讨班”的四期培训。培训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使妇联干部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加强了我省妇联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为我省妇联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好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妇联工作改革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举办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暨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提高新任村(社区)“两委”女书记(主任)、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的履职能力,提高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和决策、带领农村妇女群众脱贫致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对新任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村级妇联组织负责人共222人开展履职能力培训。
   (3)以深化交往为重点,发挥区位优势,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做好妇女民间外交工作,组织云南省性别意识主流化妇女代表团出访泰国、柬埔寨;组织云南省妇女就业创业代表团出访泰国、孟加拉国。学习借鉴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妇女权益保障、妇女健康保护、妇女参政议政和艾滋病防治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4)促进滇港妇女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香港特区政府高效廉洁的运作管理方式,与港澳办、省公务员局联合在香港文汇学院举办妇联系统能力建设培训班(25人),提升妇联组织的管理水平和国际视野;应台湾家庭教育交流学会的邀请,组织云南省家庭教育代表团赴台湾交流学习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应台湾高雄市凤翔妇女会理事长巴乐霏莎妃.梅子的邀请,云南省社区妇女代表团赴台湾进行访问,学习借鉴社区妇女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我省社区妇女工作上新台阶。
   (5)争取中国妇女报社支持,实施“《中国妇女报》进乡村”项目,为“妇女之家”免费赠阅《中国妇女报》8000份,价值192万元。为贫困地区基层“妇女之家”赠订《中国妇女报》500份、《中国妇女》杂志1000份,丰富了基层妇女群众文化生活,并为省领导、厅级以上女领导和省妇联常执委赠订《中国妇女报》358份、《中国妇女》杂志43份,让各级领导和省妇联常执委及时了解妇联工作和妇女的思想动态,更加关心关注妇女工作。
(六)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方案要求,省妇联根据编制年初预算时设立的部门绩效目标以及年终绩效超额完成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认为本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自评分为100分,自我评价结果为优(评分标准及2016年度绩效自评分详见附表)。(请参阅云南省妇联2016年工作报告 和2017年工作重点)。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省妇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并简述说明了绩效指标如何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以及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关系,但还存在绩效目标的设置还不够科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深度不够、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1、结合全省妇联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力求保证项目达到促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需求的效果。
    2、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效益性上来。
    3、加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加强重点工作,改进薄弱环节,使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全省妇女工作服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省妇联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因素之一,将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评估、退出等挂钩。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省妇联党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为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和考核,成立了云南省妇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识到位。在省财政厅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省妇联按照全会“突出重点、深化品牌、强化功能、统筹规划”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经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严格按政策、按计划用好每一笔资金,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
(三)完善制度。结合省妇联实际,健全完善了《云南省妇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省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妇联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妇联培训管理办法》等。在决策机制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在项目管理方面,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在下属管理方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机关及下属单位经费合规合理使用。
(四)严格执行。省妇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召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会,严明考核时间节点、资金执行进度目标等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督促整改措施,确保全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专此报告。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5月日
 
 

云南省妇联办公室           2017年5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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