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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省妇儿工委办】   【发布时间:2020-8-25 0:00:00】   【点 击 量:13293】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责负全省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制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协调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各项指标;收集整理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情况,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实施跨部门行动,整合资源,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办实事、好事;负责承办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各种会议;指导、督查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的开展;承办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强化政策倡导

1)积极协调推进性别平等审查机制建设。根据“两个纲要”“两个规划”确定的目标,认真落实2016年国家对云南省的“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和2018年7月召开的第六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12月召开的2018年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函件、会议座谈等方式,积极主动加强对接,协调推动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将性别平等审查纳入法规政策和政府规章的审定范围,从源头推进性别平等实现。

2)关注民生热点,积极建言献策。抓住省“两会”召开契机,回应民生需求,积极推进2018年“云南省0~3岁儿童托幼服务现状调查课题研究”和“云南省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形成《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0~3岁儿童托幼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关于推进云南省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0~3岁儿童托幼服务事业发展的提案》《关于推进云南省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的提案》提交“两会”,为政府决策和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加快云南省儿童体系化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3)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负责完成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检验和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认真负责完成好办理工作。2019年,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省妇儿工委办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完成了协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第465号《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0--3岁儿童托幼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第560号《关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分办省人大代表建议第560号《关于完善监护制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第555号《关于加强我省托育服务工作的建议》、683号《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0--3岁儿童托幼服务事业发展的建议》的协办工作。

4)协助完成我省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进行执法检查的要求,按省政府办公厅的安排,牵头对省级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收集梳理汇总,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综合材料提交省政府,推进下一步“一法一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

2、紧扣“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

1)目标责任考核推进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自2009年起,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全省的综合考评体系中。在落实中,办公室紧紧围绕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原则,不断调整优化考评指标和考评方式,一是加强日常考核。为客观及时反映各州(市)和成员单位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和履行职责情况,妇儿工委办将日常工作情况纳入总体考评中,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日常工作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在网站进行发布,并建立的工作台账,按季度进行通报,在及时呈现各地、各部门工作特色亮点的同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年度综合考核。结合年度省妇儿工委的工作重点,采取在线考核方式,对16个州市和34个成员单位2018年度妇女儿童工作目标考评任务顺利完成。通过考评,既考出成效又不回避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有力地推进了妇女儿童发展中难点问题的解决。

2)监测评估推进

1、认真落实李玛琳副省长关于统计监测工作的指示要求。3月17日,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李玛琳对云南省统计局报送的《重要统计信息专报》第11期《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的建议》作出了“省统计局的建议很好,请省妇儿工委办采纳”的重要批示,省妇儿工委办认真学习领会,在前期与省统计局对接沟通的基础上,及时与省统计局社科处负责同志就抓好李玛琳副省长的批示工作进行了具体对接,制定了落实措施,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合力。

2、对部分统计指标进行精减修订。按照原与省统计局达成在坚持沿用现行统计制度至2020年共识和充分吸收部门及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对统计指标进行部分调整,代省统计局提出了《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于4月2日报至省统计局审批,并具体由省统计局执行。通过调整,《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原来的138项统计指标,精减14项,规范名称7项;《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原来的72项统计指标,精减6项,规范名称4项。

3、与省统计局在昆明联合举办“两个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培训班。5月8日至9日,省妇儿工委办和省统计局在昆明联合举办了2019年“两个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培训班。省级“两个规划”评估专家,省妇儿工委34个成员单位联络员,16个州市妇儿工委办、统计局的领导和专干,22个省级“两个规划”示范县妇儿工委办、统计局的专干共计13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工作指导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开展“两个规划”统计监测评估工作的能力水平。

4、健全完善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专家的作用,根据“两个规划”工作要求和监测评估工作需要,省妇儿工委办聘请了周本贞、赵捷等26位在妇女儿童工作中有较深造诣和较高声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两个规划”评估业务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等担任云南省实施“两个规划”评估专家,承担全省实施“两个规划”的咨询、评估及督导工作,力求通过第三方专家评估,进一步促进“两个规划”的实施。

5、认真组织开展好年度专项评估工作。根据监测报告情况,并结合16个州市及22个省级示范县的专项评估情况,聚焦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好2018年省级“两个规划”的专项评估工作,完成《云南村(居)委员会中女性参与决策管理》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专项评估报告,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深入调研推进

1、认真完成“控辍保学”统计核实工作调研。根据《省妇联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儿童统计核实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指导的通知》安排,在吴皖明副巡视员的带领下,采取实地调研与数据调查相结合、个案访谈与座谈交流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政策导向相结合方式,于5月7日至25日赴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普洱市孟连县、西盟县、镇沅县、景谷县、澜沧县等相关县(区)的学校、社区和家庭,对辍学失学儿童统计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并同步做好劝学劝返工作。针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指导基层及时解决的同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

认真开展“云南省特殊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与服务的现状及对策建议”调研。将协调推动妇女儿童工作中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启动开展了“云南省特殊儿童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与服务的现状及对策建议”调研,进一步促进部门党员干部沉下身子认真了解民情、掌握实情。通过深入普洱市、昆明市相关县区的特殊儿童家庭、特教学校、儿童福利院等,并召开由各级教育、卫健、民政、残联、妇联等多部门的座谈会,从多层面、多层次对我省当前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及其他权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解,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初步调研,力求探索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其他权益实现的对策建议,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目前,调研工作还在进行中。

3、开展“在脱贫攻坚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调研指导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为发挥好组织、宣传、民政、公安、卫生、教育、司法、扶贫、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作用,由省民政厅、省妇联、省教育厅牵头,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综合开展云南妇女儿童发展难点的专项调研,破解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系统与个案的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党委和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提供有针对性和可及性的决策依据,更有效地维护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在云南跨越式发展中同步实现妇女的全面发展、儿童的优先发展。分别由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扶贫办、省科协等部门参加,组成8个调研组,每个组4名成员,由牵头部门领导为组长,牵头单位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2人(其中1人担任联络员)及相关单位1人为组员。通过调研指导工作,深入了解各地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有效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此项调研工作将于10月底完成。

3、有效延伸工作手臂,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

(1)推动“两个基地”在妇女儿童研究中发挥智库作用。不断深化对“云南省妇女发展研究基地”“云南省儿童发展研究基地”两个基地作用的发挥,推动将妇女儿童理论研究纳入全省的社科研究之中,搭建了理论研究与决策咨询的平台。2019年,在原来围绕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对策研究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编辑出版了《云南妇女儿童发展蓝皮书(2018-2019)》,涉及妇女健康、妇女参政、儿童保护、困境儿童发展领域,从研究层面为推进云南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提出了措施建议,也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2)积极推进省级资源中心建设经验的运用。在探索实践基础上,于4月26日-28日召开云南省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总结暨培训会,对资源中心成立以来在推动儿童保护体系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回顾,并研究讨论了2019年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启动昆明市、楚雄州、保山市、红河州等4个分中心建设工作。通过省级资源中心的有效带动,不断提升云南省儿童保护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构建人才培养、服务示范、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3)积极推动建立“云南省促进性别平等发展与研究中心”。9月19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建立“云南省促进性别平等发展与研究中心”,进一步发挥高校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师资培养、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我省女性学科建设和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更有效地推动高等学校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等目标实现,从源头更有效地促进云南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4)持续开展“健康知识进高校”活动。自2015年以来,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发起“倡导健康理念,关爱女性健康,共促社会和谐”健康宣教进高校活动,在女医师协会各位专家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截止2019年5月,宣教活动已达100场,覆盖在昆所有的大专院校及部分中专、职高学校,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部分高校已经是第三轮覆盖,10万余名学生受益,在普及了健康知识的同时,促进了性别平等意识的提升。

4、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发展,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省级层面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发挥委员会的作用,根据深化改革后,部分成员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人员调整变化情况,在对应国务院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设置、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及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实,新增了省委网信办和省医保局作为成员单位,目前共有成员单位34个,修改完善了《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委员名单》,建立健全了16个州(市)和34个成员单位的微信群、QQ群,进一步强化职责,形成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认真对各级妇儿工委办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情况进行摸底。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2018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李玛琳副省长的指示要求,对全省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的编制、人员、工作经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省政府办公厅。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两个规划”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省统计局最新提供的2018年“两个规划”监测情况显示:2019年云南妇女发展规划新报表制度监测指标体系中共有124项指标,其中,有102项指标至2020年有明确目标,2018年底已有75项指标提前达标,达标率73.53%;2019年云南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报表制度中共有66项指标,其中,有47项指标至2020年有明确目标,2018年底已有43项指标提前达标,达标率91.49%。

5、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七一期间,2位同志分别被省妇联机关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结对的昆明市西山区永顺里社区党支部授予省妇儿工委办党支部为“最给力共建党支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分别是:

1.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21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3万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对比增加0.83万元,增加0.4%,主要是因为根据2019年度事业任务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21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79万元,占总支出的61.43%;项目支出82.73万元,占总支出的38.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15万元,主要是因为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万元,增加2.24%,主要是因为发放精神文明单位奖励金导致增加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04万元,减少14.51%,主要是因为中国妇基会实施家圆行动项目开支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国妇基会实施家圆行动项目经费开支3.59万元;

2、云南省实施公益性岗位补助费0.43万元;

3、云财行[2019]48、260号云南省实施“两规”项目经费开支78.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上年对比增加1.60万元,增加0.77%,主要是因为根据2019年度事业任务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9%。其中主要用于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27.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人员和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中国妇基会赴云南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6万元,减少35.4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省级文明单位奖励费及弥补住房公积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3万元,固定资产3.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85 

7.03 

3.82 

 

 

 

3.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属于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妇联,日常事务及人事由省妇联党组统一管理。经费按照省一级预算单独编报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云南省实施“两个规化”项目:

“两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两纲”是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两规”是指: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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