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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2008年寄宿制春蕾高中班招生的通 知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8-5-21 0:00:00】   【点 击 量:13995】

    各州市妇联:
    云南省寄宿制春蕾高中班自1997年创办以来,已帮助了612名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女童完成高中学业,为高校和社会输送了大量的优秀学生和女性人才,成为云南省实施“春蕾计划”的品牌。经云南省妇联、省儿童少年基金会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开办寄宿制春蕾高中班一个班(文科)。为做好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制及课程设置
学制三年。课程设置以国家教育部统一标准为主。增设英语口语、泛读、听力、形体训练、艺术欣赏、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校本课程。
    二、办班特色
    强化学校的女子特色和外语特色,注重因材施教与因性别施教并举,针对女性生理、心理特点组织教学,为春蕾高中生的升学和就业打下良好基础。提倡“艰苦朴素、拼搏进取”的精神以“文明、达观、自然、优雅”和“博学、多思、自律、奋进”为培养目标通过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参观实践和涉外交流接待等活动,培养春蕾高中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促进春蕾高中生全面发展。
   三、招生人数及办班地点
    ⒈招生人数:
    面向全省招收50名学生(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80%以上)。
    ⒉办班地点:
    昆明市女子中学(昆明市第28中)(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如意巷1号)。
   四、招生对象及录取条件
    1.对象:
    面向全省,以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内地高寒山区及城镇特困家庭的应届初中毕业女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贫困优秀女生为招生对象。
    2.条件:
    ⑴报考学生自愿,符合家庭贫困、好学上进、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条件,具备艰苦朴素、自强不息、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品质。
    ⑵报考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成绩核算方式以昆明地区为标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政治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50分,总分合计710分。如不符合此成绩核算方式请按此标准折算。
    ⑶符合以上条件,如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给予适当分数照顾,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②我省特有少数民族学生;③具有文艺、体育等特长的学生。
    ⑷报考学生须体检合格(胸透、肝功两项检测必须合格)。
   五、需报送的材料
    ⒈由州市妇联推荐的名单。
    ⒉学生本人书面申请(2000字以内,主要介绍学生家庭情况、学习经历、对春蕾精神的认识、个人的愿望和志向、对待学习的态度和决心)。
    ⒊学生家庭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⒋春蕾高中班招生审批表。
    ⒌学生中考成绩通知单。
    ⒍体检表,检验单(除中考体检表外,必须再做结核、乙肝的检查化验)。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请于7月20日前报省儿基会办公室。
   六、考生推荐及录取
    ⒈由各地妇联负责牵头,在当地教育局、民委、学校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依据招生条件组织推荐、审查和体检,在县招办办理有关手续。
    ⒉各州市妇联将考生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省儿基会办公室,经省妇联、省儿基会和昆明市女子中学共同审核后,将学生录取情况及时通知州市妇联,并向学生下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习和生活待遇
    ⒈春蕾高中生与昆明市女子中学在校高中生享受同等学习待遇。
    ⒉春蕾高中生免学杂、科书、住宿、行李、医疗保险、体检、军训、补课辅导及相关资料费等。每学期可根据个人表现申请“春蕾助学奖”。
    ⒊生活费用自理每月约需200元)。
   八、注意事项
    ⒈为保证招生质量,请各地妇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将符合条件和最需要就读的学生录取到春蕾高中班就读。所推荐的学生要同时符合“优秀”与“贫困”两个基本条件,保证成绩优良、人品纯正、身体健康、自愿求学、安心学习。
    ⒉各地妇联要严格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如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退回,分配名额作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对选送妇联通报批评。
    ⒊省妇联、省儿基会将对部分州市妇联的招生工作进行抽查。
    ⒋请各地妇联督促、帮助录取学生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871—4109523。
    联系人:杨海燕、温云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坝路33号省妇联儿基会办公室
    邮编:650032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招生审批表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云南省儿童少年基金会


2008年5月19日

 


2008年云南省春蕾高中班招生名额分配表

编号

地区

名额

少数民族学生不低于

少数民族种类

1

昆明市

3

1

不限

2

玉溪市

3

2

彝、傣、蒙古

3

曲靖市

4

3

水、布衣、壮

4

保山市

2

1

傣、傈僳、彝、

5

昭通市

4

3

苗、回、

6

普洱市

3

3

佤、拉祜、傣

7

临沧市

3

3

佤、德昂、布朗、

8

丽江市

4

4

纳西、摩梭、普米

9

大理州

4

4

白、彝、回

10

楚雄州

4

3

彝、苗

11

文山州

3

3

壮、苗、瑶、傣、蒙古

12

红河州

4

3

哈尼、苗、瑶

13

迪庆州

2

2

藏、傈僳、纳西

14

怒江州

2

2

独龙、怒族、傈僳

15

西双版纳州

2

2

傣、基诺

16

德宏州

3

3

阿昌、德昂、景颇、傣

合计

50

42

 

注: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少数民族学生。
2、优先推荐云南少小民族,如:独龙、德昂、基诺、景颇、怒、阿昌、普米族等。
3、往届推荐较少的民族优先考虑,如:独龙、蒙古、摩梭等。

 

2008年“云南省春蕾高中班”招生审批表
2008


 

 

年 月 日

照片

 

毕业学校

 

家庭住址

 

年人均收入

 




所在地区中考分值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化学

体育

总分

               

学生本人中考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化学

体育

总分

               

民族、地区照顾加分

 

按统一标准折算后的总分

 

 

爱好

 






职业及联系方式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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