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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妇联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成绩斐然
【信息来源:红河州妇联】   【发布时间:2018-1-31 10:11:53】   【点 击 量:2709】

               2017年,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红河州妇联以家庭为主体和出发点,在寻找“最美家庭”、培树“传承新风带头人”和“传承美德带头人”、创建“革除陋习促脱贫文明新风家庭”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先进家庭”等方面大胆探索和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成绩斐然。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动良好家风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继续积极探索、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精神,2017年3月至7月,红河州妇联联合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在全州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该活动依托全州妇联组织“妇女之家”,层层发动、广泛宣传,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他荐等方式,深入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最终选出了这些红河日报社原记者丁莲、弥勒市旅发委张瑾等50个家庭,这些家庭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家庭廉洁、持家有道、邻里互助等方面的事迹突出,被评选为红河州“最美家庭”,特别是丁莲家庭和张瑾家庭还被评选为全省和全国的“最美家庭”。

    培树“传承新风带头人”和“传承美德带头人”,传递乡村文明新风正能量。围绕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提出的“培塑各行各业妇女典型,在推进全面小康进程中建功立业”的精神和要求。红河州妇联以培树全州各行各业妇女典型、宣传妇女先进事迹,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于2017年4月至11月在全州开展培树“传承新风带头人”和“传承美德带头人”活动,经过推荐、评选,建水县临安镇马军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吴秀春等650名妇女被州妇联命名为传承新风带头人,金平县金河镇干塘村韩家沟村小组妇女组长盘二妹等650名妇女被命名为传承美德带头人。

     创建“革除陋习促脱贫文明新风家庭”推动思想精神脱贫。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树立脱贫信心,教育引导广大贫困群众树立自立自强、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2017年5月至10月,州妇联开展“革除陋习创建文明新风家庭”活动,结合妇联工作的“突出三个工作载体”、“抓实五个进家庭活动”进行,共在全州创建了500户“革除陋习促脱贫文明新风家庭”。

    创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先进家庭”构建洁净健康生活。为积极响应红河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号召,发挥妇联组织广泛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2017年5月至12月,全州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红河巾帼在行动”及创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先进家庭”活动,在城市开展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增加绿化提升品质、增加水域增添活力,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四治三改二增一拆”行动,在农村全面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在全州评选出了蒙自市草坝镇仙景村委会治保主任胡凤琼家庭等130户在家庭文明。(红河州妇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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