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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联、省综治办联合在保山召开维权暨综治工作推进会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09-12-17 0:00:00】   【点 击 量:273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维权工作会议和省委综治维稳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妇联和省综治办于2009年12月9日至10日,在保山市联合召开维权暨综治工作推进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省委副秘书长钱恒义,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胡有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马继延,以及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单位领导、全省各州市妇联主席、综治办主任、保山市有关领导共180多人出席会议。

    会上,孟苏铁书记对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联干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做好维权和综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我省各级妇联组织要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眼于省情实际,统筹协调,引导全省各族妇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在各个方面发挥好“半边天”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更大作为。实现和保障包括广大妇女儿童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求,各地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顺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和广大妇女儿童的新期待,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中推动维权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树立维权与维稳并重的工作理念,努力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更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妇女要巩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发挥扎根基层、联系妇女儿童和家庭的优势,进一步把维权与维稳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推动和促进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孟苏铁书记强调,维护妇女权益涉及面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维权网络和社会化工作机制,发挥各级维权协调机构作用,强化各成员单位的主体意识,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协调、多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维权工作格局,实现维权工作的社会化和可持续发展。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胡有兰在会上作了题为《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的讲话。她指出,全省妇联组织在维权和综治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各级妇联通过源头参与,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协调联动,推动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通过宣传倡导,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强化服务,实事化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积极作为,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她要求,各级妇联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妇联维权和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妇女群众的新期待,要把妇联维权和综治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发挥优势、履行职能,更加坚定自觉地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她强调,做好维权和综治工作是妇联组织参与平安和谐云南建设的重要任务;做好维权和综治工作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责任;做好维权和综治工作是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她鼓励全省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加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马继延在总结讲话时指出,这次会议是省妇联、省综治办首次联合召开的工作推进会,是一次创新的会议。此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却充分体现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创新务实、团结振奋的特点。这次推进会的召开,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应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任务,有关部门一定要“碰头叠加”,一定要形成合力,一定要优势互补;指明了一个方向,就是联合、创新、发展;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抓好“健全综治部门与妇联组织的协作工作机制”、“打击防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和“发挥妇联组织在预防群体性事件中的积极作用”的三项调研,二是实施《云南省2010年打击防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意见》和《云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多部门合作推进打击防范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和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两项任务的落实。

    马继延副书记强调,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中要把握好“三实”:知实情,重要的是知云南的实情;出实招,重要的是出创新的实招;见实效,重要的是见发展的实效。并要求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落实好会议提出的任务,以创新精神着力解决妇联维权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进一步形成妇联维权及综治工作的合力,为全面建设我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保山市妇联、西双版纳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及楚雄州妇联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全国美德在农家示范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勐廷村,亲身感受了勐廷村以创建“平安家庭”为载体,积极构建和谐家庭、民族和谐村寨及民主和谐社会所带来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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