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息快递   >> 详细页
云南省妇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9 11:08:21】   【点 击 量:1709】

  11月5日上午,云南省妇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和红梅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11月6日下午,云南省妇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红梅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赵乐际同志代表党中央的致词、孙春兰同志在中国妇女十二大闭幕式上的讲话、沈跃跃同志在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闭幕词、黄晓薇同志代表全国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会所作的报告以及大会概况。省妇联全体班子成员及领导,省妇联在昆常、执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妇联团体会员负责人、省妇联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120余人参加学习。

  和红梅指出:中国妇女十二大,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擘画新时代我国妇女事业发展的一次历史性盛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和红梅强调: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致词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云南妇女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完成中国妇女十二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全过程,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和红梅要求:

  各级妇联和广大妇女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用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要组织好干部的学习培训活动,面向广大妇女集中开展宣传宣讲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强大声势。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为契机推进妇女工作和妇女事业发展,深入开展“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

  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将妇联改革进行到底,进一步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改革、妇联工作方式方法改革和全面加强妇联组织党的建设。

(来源:云南女声)
 

主办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版权所有 (C)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备案:滇ICP备10201700号-1 云南公安ICP备案号:530112020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