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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联合会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0-4-1 0:00:00】   【点 击 量:1847】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省妇联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承办文电处理、文秘事务、档案、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基本建设维护管理与机关无纸化办公系统平台维护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等管理;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对外联络部)。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指导妇联团体会员和社会各界妇女组织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妇联的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指导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承担协助管理州市妇联领导班子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拨女干部工作,建立妇女人才库并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制定并实施妇女代表联系、常执委等工作制度;负责省妇联机关挂职、兼职干部推选,指导妇联系统开展挂职、兼职干部工作;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妇女组织、妇女人士及海外妇女侨胞的联谊工作;负责指导全省妇联系统的外事工作,与国外妇女儿童组织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承担妇联出访团的组织及来访团的接待;争取和执行国际合作项目,为我省妇女儿童服务。


(三)宣传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省妇联网上引导动员妇女群众工作;监测研判应对涉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的重要舆情;指导妇联系统的报刊工作;组织省级“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妇女理论研究、妇运史的编撰及妇女报刊的发行工作。


(四)妇女发展部。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各级妇联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指导和推动全省各地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扶贫、西部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妇女事业发展项目的管理;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承担机关扶贫点的扶贫工作。


(五)权益部。负责接待和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个案进行督办;开展妇女儿童维权问题调查研究,代表省妇联参与省级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与修改;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主动联系、合作、引导、培育妇女维权服务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强化维权工作机制建设,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六)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负责指导推动全省妇联系统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参与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开展文明家庭社会宣传倡导;负责指导推进全省家庭教育工作,提升家庭教育和保护儿童的能力;负责参与制定和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家庭发展和儿童保护工作;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孤残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促进家庭教育及早期儿童发展的理论研究和交流。


(七)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省妇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省妇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民主生活会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承担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干部选任、遴选招聘、职称、出国政审等人事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负责省妇联机关挂职、兼职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妇联文明单位创建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省妇联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等群团工作。

  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承担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

(一)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负责围绕妇女儿童发展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等工作;联系服务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组织以及开展妇女儿童民间交流。


(二)云南省家庭和妇女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妇女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三)云南省妇联网络信息传播中心,负责省妇联网络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通过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妇女网上服务工作。

 

主办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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